地方国家机关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13:04 311 人看过

一、地方国家机关有哪些

1、地方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机关的设置除设立中央一级的国家机关之外,还必须根据有利于统治的原则将全国的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按行政区域设置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各级政权机关,这种地方政权机关即为地方国家机关。

2、中央国家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的对称,在中国,中央国家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总称,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主要负责国家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实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并检查执行情况。

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性重大案件,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的法律监督机构。对必须提交最高审判机关审判的案件,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和支持公诉。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最高国家权力权关组成,并对它负责,受其监督。

二、中央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的对称。实现国家权力的最高组织。在中国,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总称。

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主要负责国家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实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什么是地方国家机关

地方国家机关即国家机关的设置除设立中央一级的国家机关之外,还必须根据有利于统治的原则将全国的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按行政区域设置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各级政权机关,这种地方政权机关即为地方国家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方国家机关相关文章
  • 地方国家机关享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有哪些
    地方性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或者批准地方性法规,但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对有关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2、省级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效力层级最低的一种
    2023-06-01
    21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机关有哪些
    解除取保候审
    一、国家赔偿的机关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机关有:1.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2.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检察权,具体有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惟一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通过审判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行使司法审判权的职责。4.监狱管理机关。二、在取保候审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在取保候审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23-05-22
    283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等等。一、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谁负责国家。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处罚吗不属于。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
    2023-03-31
    322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一、什么是赔偿义务机关由于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国家是抽象的政治实体,受害人不可能直接请求抽象的国家承担具体的赔偿义务,这就需要有一个义务主体来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这个义务主体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所以,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
    2023-04-15
    67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特殊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受理。因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大小如何分配,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在致害行为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协商解决。(2)致害主体为非行政机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①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
    2023-06-03
    78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
    2023-03-24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地方国家机关,通常分为三级: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实践中,在我国许多地方,省级地方行政机关与县级地方行政机关之间还有一级人民政府,即市(下辖区、县的市)人民政府,这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即为四级而不是三... 更多>

    #地方国家机关
    相关咨询
    • 地方国家机关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有: 1.国家权力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3.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4.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
    • 国家机关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7
      1、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我们所说有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2、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通称为政府。指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强制和非强制手段对国家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等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
    • 国家机关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机关(Stateorgans)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公
    • 哪些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我国,哪些国家机关能够制定地方性法规(ACD)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哪些国家机关能够制定地方性法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