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排除妨碍要多久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08 20:26:04 126 人看过

强制排除妨碍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束,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排除妨碍要多久执行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排除妨害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
    一、排除妨害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只能是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排除妨碍,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排除妨害的条件: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
    2023-08-14
    31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
    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梁某某、韦某玉、韦某杰、韦某如与被执行人东兰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四案进行强制执行。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公安局、司法局、隘洞镇、东兰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近200多人配合执行。2007年至2011年,四位申请执行人韦某玉、梁某某、韦某如、韦某杰以转让方式取得位于东兰县土产公司隘洞转运站至梁某星之间的六宗土地,先后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东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08年5月,梁某成建厂时,占用四位申请执行人持有的国有土地,成立东兰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先后在讼涉土地上建造一堵长5米、高2.1米的围墙和在围墙后堆放木料。四位申请执行人准备利用讼涉土地建房时,受到阻止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东兰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建造在四位申请人分别所持的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上的厂房、门卫室、围墙及堆
    2023-06-06
    9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会不会妨碍工作?
    被强制执行会影响工作。被强制执行有以下影响: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会收到通知吗被强制执行会收到书面通知。强制执行的流程:1、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3-07-03
    124人看过
  • 排除妨碍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
    排除妨碍不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排除妨碍是指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时,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其排除障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排除妨碍是否属于相邻权纠纷民法典规定,排除妨碍不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表现,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产生相邻纠纷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
    2023-07-29
    372人看过
  • 阻碍行政强制执行是属于妨碍公务吗?
    妨碍公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一、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
    2023-03-26
    211人看过
  • 排除妨害强制执行腾房的规定是什么?
    一、排除妨害强制执行腾房的规定是什么?法院作出判决后,侵权人不履行判决书要求排除妨害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排除妨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排除妨害构成要件是什么?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
    2024-01-29
    482人看过
  • 邢**与邢**排除妨碍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一中民终字第259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邢**,男,五十九岁,汉族,北京市大兴县安定镇杜庄屯村农民,住该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邢**,男,五十岁,汉族,北京市大兴县安定镇杜庆屯村农民,住该村。上诉人邢华新因排除妨碍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县人民法院(1998)大民初字第108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会议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一九九八年七月,邢华新以邢华民院内的排水沟影响其房屋为由,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邢华民将排水为降至地基以下。邢华民否认排水沟对邢华新的房屋构成妨碍,不同意邢华新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原告邢华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向外扩大范围,建造围墙,因此而发生的问题,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对原告邢华新诉称被告邢华民在其房后做水沟一节。是在村委会调解下,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所为,且无证据证实对其房屋
    2023-06-08
    370人看过
  • 排除妨碍属于行政处罚吗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但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方式之一。一、扣留驾驶证是行政强制措施,处罚吗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人暂时性的限制自由;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拍卖;间接:滞纳金、代履行等。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其中包括暂扣和吊销行政许可。四、故扣留驾驶证不属于行政强制。二、逮捕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逮捕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逮捕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拘留要强制执行吗?行政拘留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的,应当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
    2023-03-24
    289人看过
  • 排除妨碍构成要件有哪些
    排除妨碍构成要件如下: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排除妨碍是什么意思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在审判实践中,权利人请求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只需要证明其享有物权的特定的物被他人妨害或遭受危险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2
    383人看过
  • 排除妨碍物权请求权要多少时间
    一、排除妨碍物权请求权要多少时间排除妨碍物权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也就是说无论何时都可以请求妨碍人停止妨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排除妨碍适用与人格权侵权吗排除妨碍可以适用人格权侵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三、排除妨碍是什么意思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
    2023-06-15
    297人看过
  • 排除妨害官司要打多久
    《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应在此期间行使抵押权,否则法院不予保护。债权人可就债权或担保物权分别起诉,不可同时起诉。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某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等。担保物权排除妨害纠纷诉讼期为三年,排除妨碍赔偿一般为六个月内,强制排除妨碍没有具体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抵押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担保权人(即债权人)可以就债权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就担保物权起诉担保人。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同时起诉。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2024-01-05
    138人看过
  • 韩**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哈民一终字第13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韩**,女,1953年4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联胜村泡子沿。委托代理人黄德金,哈尔滨市德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男,1957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联胜村泡子沿。委托代理人韩桂玲,女,1956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委托代理人秦宝才,男,1949年6月1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南三道街6号上诉人韩**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对哈尔滨市道外人民法院(2004)太民一初字第2284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韩桂兰及其委托代理人黄德金,被上诉人杨志宝及其委托代理人韩桂玲、秦宝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是:被告耕种原告的承包地,原
    2023-06-08
    445人看过
  • 如皋法院强制执行一起1000亩土地排除妨害案
    强制执行就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10月22日上午,如皋法院副院长郭XX带领如皋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全体干警,赶往江安镇黄建村强制执行一起涉及到1000亩土地的排除妨害案。成功地执行让在场的观众无不称赞法院执行得好。4年前,被告李某以江阴市惠涛电缆保护管厂的名义,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流转了该镇黄建村、徐柴村、中心村合计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有机蔬菜基地。两年间,李某也按照合同支付了土地流转租金。由于经营不善,至2013年底,李某明确表示没有能力支付租金,愿意解除合同,却迟迟没有将土地交还给镇政府及村民。今年1月8日,迫于无奈,江安镇人民政府状告李某,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两者解除土地租赁协议,李某给付原告2013年度土地流转租金617193.6元,并将所租赁土地清理交还
    2023-06-06
    59人看过
  • 排除妨碍民诉如何证明
    民事诉讼中,出于对胜诉结果的追求,当事人总是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避免或妨碍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显然,这种举证妨碍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破坏了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解决纠纷、实现诉讼目的,就有必要对妨碍举证行为做出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对举证妨碍排除规定得非常简单且漏洞颇多,然而举证妨碍排除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却是无法回避的。同时,法学界对该理论的研究也相对较少且内容不够深入,因此缺乏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无法适应我国现代诉讼的需要,亟需在理论上对其加以研究,以指导举证妨碍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完善。一、房产纠纷诉讼如何举证?1、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当寻找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2、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一是真实,这
    2023-06-24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排除妨碍法院对于老年人怎样强制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2
      1、涉及被执行人是老人的案件难度较大,还是以劝解做工作为主,劝解不成的,才考虑强制执行。 2、但由于超过70岁,依法不得对其人身采取拘留等措施,强制带离还是法律允许的。 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在行政法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但在民法中属民事责任。
    • 道歉、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排除妨碍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4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
    • 排除妨碍请求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6
      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 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对于这些费用的承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二、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 排除妨碍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3
      法律咨询解答 排除妨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 排除防碍履行合同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有情况紧急需要排除妨碍,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