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时,受害人可取得的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财产权的情形时,可取得的赔偿。
一、国家赔偿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该在受到不公平待遇两年内提出。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该承担赔偿义务。提请国家赔偿,当事人要准备好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通常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答复。
二、无罪释放可以要求国家补偿吗
不可以,因为不是拘留或者逮捕,只是被取保候审了,不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三、刑事赔偿的赔偿时效如何规定?
刑事赔偿的时效是两年。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约定损害赔偿与法定损害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341人看过
-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哪些内容
185人看过
-
刑事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426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348人看过
-
抗诉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6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内容主要有哪些?
1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6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类型有: 一、自我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驳指控、申辩和辩护; 2、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委托律师辩护; 3、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
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此规定,有权要求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仅指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上述四项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于并非因上述四项规定的情况而离婚
-
酒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赔偿?要注意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2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哪些啊?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内容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种,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可分为:一般伤害的赔偿、致人残疾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