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调解才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和权利,财产损失金额才成为事故调解的一项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地位。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评估为由扣留车辆,侵犯了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使用权,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能以“评估”为理由,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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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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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评估时可不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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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 1、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交通; 2、现场勘验、检查; 3、调查有关情况; 4、进行有关的检验、鉴定; 5、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 所以,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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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为何不能被扣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2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如果交通事故情节不严重,交警不会扣车。 2、当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会暂扣车辆。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不扣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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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事故,交警能扣留车辆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7(一)交通事故家属不能扣留车辆 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的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二)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等财物的处理 对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公安机关应该劝告其返还。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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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交警能扣留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 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