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犯罪是否没收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7:05:59 144 人看过

公安司法机关只能依法追缴赃物,或者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如果所犯罪名规定有财产刑的,可能处财产刑。如果该罪名没有规定财产刑,则不会。

另外,责任自负,财产刑只及于犯罪人个人财产,对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不得执行。

一、没收的财产归谁呢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二、法院罚金怎么交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如下:

1、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2、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一、判处罚金不交如下:

1、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的特征如下: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判处罚金不交如下,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诈骗案怎样退赃

诈骗案退赃的程序有: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如果财产是属于被害人的,就会退还给被害人。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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