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金使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42:04 348 人看过

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

一、押金在合同中有什么效力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押金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因此,这里使用押金有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不过,从其他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劳动立法来看,雇佣合同中使用押金是允许的。但台湾省的学者普遍认为,押金仅适用于租赁合同。这样的话,押金的范围太狭隘。

二、押金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工资保证金要怎样使用
    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令清偿后拒不履行的,由人社部门通过银行,划拨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清偿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经办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支付通知书》),书面通知有关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发生前款情形的,提供银行保函的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依照银行保函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
    2023-03-16
    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使用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三)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合同无效。(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订立的保证合同。(六)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保证[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2023-07-25
    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未告知使用年限合同有效吗
    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是违约。中介未尽到告知义务,且移转交付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产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商住用地属综合用地,故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以土地的政府批文时间起算。二、拥有40年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三、房子70年产权要取消吗房子70年产权目前尚未取消。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
    2023-03-04
    440人看过
  • 购买合同到底是否要求使用质保金
    采购合同不是必须要有质保金,但是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保金。一、公路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注意什么?公路工程质保金法律是没有进行具体规定的,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二、质保金和保修金有差别吗区别如下:1、保修金是指质量保修金,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3、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三
    2023-03-09
    113人看过
  • 保证金能退还合同吗?
    能不能退要看实际情况。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交纳保证金后,如果交纳保证金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不退还,如果收取保证金一方违约的,双倍退还保证金。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数额是多少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数额为一千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不是交了保证金就可以取保候审。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收取保证金,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钱有没有不给退的交纳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保证
    2023-06-24
    16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
    一、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二)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三)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四)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五)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六)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二、担保公司的
    2023-06-08
    77人看过
  • 履行合同保证金属于定金吗
    合同履行保证金属于定金的一种,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按定金罚则处理,例如不退还定金或者双倍退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
    2023-03-23
    232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保证金
    土地出让保证金即在土地招标过程中支付的土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中能找到相关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中能找到相关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
    2023-08-05
    355人看过
  • 保证合同适用合同履行地吗
    保证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适用合同履行地规定,由保证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免除吗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
    2023-03-24
    2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合同章吗
    劳动合同是可以盖上合同章的。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不过公司的合同章也属于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也具有法定效力,因此盖合同章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因此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盖公章或者是合同章,那么其劳动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第三方签合同盖的公章是什么?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使用。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比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关于合同
    2023-03-10
    260人看过
  • 签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吗
    一、签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吗签合同不一定需要使用合同专用章。只要是合法的企业,用公司注册的公章完全可以。只不过向合同专用章、工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这些专用章在使用时受到限制,而且出了问题也好查找。所以一般来说,有条件的公司都对专用部门或专用事物设立专用章。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二、合同专用章丢失怎么办合同专用章丢失的处理办法:丢失合同专用章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由有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并在报纸上公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可以暂时先使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等签字的方式签订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2023-06-15
    96人看过
  • 合同保证金的作用是怎样的
    保证金通常即定金,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一、买房交了定金,定金能退吗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
    2023-03-07
    367人看过
  • 厂房使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要公证吗
    厂房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一、欠租金居然被停电合法吗?租客拖欠租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不能任意的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租赁合同中约定租客有违约行为时,房东有权停水、停电的。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法有效。出租人可针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停水、停电措施,不需要考虑违约的严重程度、租赁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也不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构成严重违约,达到合同解除条件,并且已经向承租人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此种情形出租人没有义务再履行租赁合同,完全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例如,合同约定承租人拖延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不再履行合同义
    2023-06-23
    348人看过
  • 建筑设备使用合同没有质保金怎么办
    订立建筑设备合同时,一般需要依法扣留质保金,质保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一、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有不一样怎么办?依法通过司法手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投标人提出终止施工合同的如何赔偿施工合同一方提出终止
    2023-03-30
    33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以当垫资合同使用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9
      用质量保证金的形式来签订垫资合同或垫资条款在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或后,要求建筑商写一个承诺书或签一个补充协议,要求建筑商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给发包人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结束以后再返还给建筑商。
    • 保证金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如果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以口头形式订立,则保证合同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加盟店使用原公司标志做保证金合法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您的问题涉及商业特许经营权,您是否可以使用原logo和配方以您受让原店主与授权加盟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还要看logo和配方是否涉及注册商标及商业秘密,约定了不准,未经再次授权您是不好使用的,否则构成侵权。您说的另一个公司和管理费保证金的问题属于缔结新的合同,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如果合同相对方主体的合法性不能确定,小心被骗。
    • 合同对方已经保证2个月未使用合法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个月,但是公司是按照三个月的试用期来操作吧,哪公司的行为就违反了相关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同时保证两种保证方式可以同时使用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4
      这两种保证方式,都把担保被取保候审人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同保证人或者被取保候审人一定的经济利益挂钩,增强保证人的责任心和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约束力,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决定机关不能同时要求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不能搞双重保证,在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这两种保证方式中,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并用。取保候审案件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采用保证人担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