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主体犯罪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6:25:16 69 人看过

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类型:1、军人违反职责罪。2、公务人员违反职责的犯罪。3、从事特定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构成的业务过失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等。4、具有持定法律身分者在诉讼活动中才能构成的犯罪。如伪证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诉讼活动中具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的身分。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违反扶养义务构成的犯罪。如虐待罪和遗弃罪。6、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的犯罪。如脱逃罪和组织越狱罪。7、从事非法职业者才能构成的犯罪。

我国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犯罪主体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一)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凡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不满14周岁的和行为时因精神疾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也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明确规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危害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又称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主体一般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至少不是患有精神病的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罪名的犯罪主体都可以是单位,对于单位犯罪的,人民法院只能对单位处相应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等刑罚。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一项客观的标准,即看其对于决定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无意义,是否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劳动法中的特殊群体包括哪些
    劳务派遣工、“三期”女工、60岁左右的老年劳动者,是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对这类人群,除了适用劳动法的普通法律条款加以保护,法律还规定了不少特别条款,体现出法律对特殊人群的“特殊保护”。除前述三类人群,实习学生是近年来出现的又一“弱势”群体。由于实习生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没有建立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少数企业为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学生顶岗劳动,导致实习学生工时长、加班多、报酬低。由于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规定,顶岗实习学生在发生人身伤害等事件时,劳动部门在处理时无所适从,也严重损害了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所具有的先行先试、补充立法功能,结合顶岗实习学生实际上履行了该岗位劳动者的劳动的特点,比照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规范,对顶岗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实习报酬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2023-04-26
    408人看过
  • 刑法特殊主体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我国刑法中关于特殊主体大致规定了以下四种类型:1、以特定人身关系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具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2、以特定公职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3、以特定职业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医务人员。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累犯、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4-05-05
    445人看过
  • 计算机犯罪主体是否是特殊主体
    笔者认为,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具有智能型的特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都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甚至可能是这方面的专家,但这并不能说明计算机犯罪的主体是一种特殊主体。其一,在刑法通行理论上,特殊主体的特殊性通常在于,它不仅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且还要求行为人具备法定的特殊身份。这种法定的特殊身份不外乎要达到两点目的:一是借助行为人某些特殊身份的有无,来限制某些犯罪主体及犯罪成立的范围,以区分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便准确妥当地对某些危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借助于行为人的特殊身份的有无,来区分危害程度不同的犯罪之轻重罪责,以突出和加重对某些具备特殊身份的犯罪人及其特定犯罪行为的打击,使刑罚的适用与刑事责任程度相适应,同时也对某些因具备特殊身份而使其行为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从宽处罚,做到宽严相济。从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来看,
    2023-06-13
    451人看过
  • 袭警罪的特殊规定包括哪些
    针对袭警罪所作出的特殊明确条款包含如下:倘若行为人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民警,那么其将会面临刑事指控。然而,即使袭击并未导致被袭击者身受重伤或是性命有威胁的严重后果,但只要相关行为的确是以暴力形式开展的,那么仍会构成袭警罪。相应地,如果行为人在袭击过程中使用凶器或者通过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撞击等方式,给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险,那么将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
    2024-07-26
    457人看过
  •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分类
    (一)自然身份与法定身份这是从形成方式上对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所作的区分。自然身份,是指人因自然因素所赋予而形成的身份,如基于性别形成的男女之别,有的犯罪如强奸罪仅男子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再如,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身份,有些犯罪的主体只能由具有此种身份者构成,如遗弃罪、虐待罪等。法定身份,是指基于法律所赋予而形成的身份,如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在押罪犯等。(二)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这是根据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行为人刑事责任影响的性质和方式进行的区分。定罪身份,即决定刑事责任存在的身份,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身份。此种身份是某些犯罪主体要件中必备的要素,缺此身份,犯罪主体要件就不具备,因而无以构成该特定的犯罪。量刑身份,即影响刑事责任程度的身份,又称为影响刑罚轻重的身份。按照刑法的规定,此种身份的存在与否虽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存在,但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其在量刑上,具体表现为是从重、从
    2023-06-11
    402人看过
  • 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什么
    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下列形式:一、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08
    354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一、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根据刑法第94条的规定“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单从法律规定来看,刑讯逼供罪的主体范围很抽象,从抽象的语义层面分析,这样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是明确的,但是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却十分复杂。二、刑讯逼供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刑讯逼供罪的处罚标准是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对侵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使用了肉刑或者是变相的肉刑,从而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的行为。使用暴力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行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如果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伤害,伤残或死亡的,会被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
    2024-01-15
    182人看过
  • 共犯在特殊主体犯罪中的作用
    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也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什么是共犯,共同犯罪形态是什么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
    2023-07-07
    369人看过
  • 医疗特保包括哪些特殊疾病
    根据规定,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十九种: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一、医保慢性疾病怎么办理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二、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
    2023-02-22
    499人看过
  • 特殊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特殊法人组织包括哪些特殊法人组织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使其可以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打官司也可以独立成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于其更好地参与民事生活,也有利于保护其成员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法人黑名单在哪里查询法人黑名单在网上就可以查询到。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只需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名称,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即刻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三、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对公司影响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对公司影响如下: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2.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
    2023-08-19
    396人看过
  • 假释包括哪些特殊情况
    假释的特殊情况包括: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一、判刑8个月可以假释吗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入室抢劫罪可以假释吗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2023-02-04
    433人看过
  • 36个特殊行业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可提前退休之特殊工种多达36项,涵盖了超过40多种行业范畴之内。具体包括如下诸多方面:1.电力作业领域。其中包括发电、输电、变电以及配电等相关岗位的从业者,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以及试验等相关技术工人,同时还包括矿山井下的电钳工;2.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领域。此领域涵盖了焊接工与切割工等相关职位;3.起重机械作业领域。其中包括起重机驾驶员、司索工、信号指挥工以及安装与维修工等相关职位;4.企业内部机动车辆驾驶领域。该领域涉及到在企业内部及其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领域。该领域涵盖了高度超过2米的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以及高层建筑(构筑)物表面清洗工等相关职位;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领域。该领域包括承压锅炉的操作工,以及锅炉水质化验工等相关职位;7.压力容器作业领域。该领域涵盖了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以及大
    2024-04-29
    262人看过
  •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么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一、笔录假口供有罪吗?笔录假口供有可能构成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二、向警察说谎罪怎么判一般事务上的说谎,不构成犯罪。如果作为证人,向正在调查取证的刑事警察说谎,可能涉嫌伪证罪或者包庇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三、窝藏、包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要认定为窝藏。包庇罪既遂必须要确定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确实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
    2023-06-26
    304人看过
  • 纯正单位犯罪是特殊主体吗
    一、纯正单位犯罪是特殊主体吗纯正单位犯罪是特殊主体,纯正单位犯罪处理办法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单位犯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单位犯罪追诉时效规定是: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究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
    2023-05-22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犯罪的共犯是哪些特殊主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2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犯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的人的共犯,即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 侵犯特殊肖像权的构成主要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5
      侵犯一般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应该包括:①有使用肖像的行为。②未经过权利人的同意。③须以营利为目的。④权利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从以上这些就可以归纳出侵犯特殊肖像权的一般构成要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 (1)须有肖像的使用行为; (2)这种对肖像的使用行为将对特殊肖像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3)行为人的使用行为与权利人遭受的损害有着因果联系。也就是说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害是由行为人对其特殊肖像权的侵害而造成的;
    • 什么是特殊主体犯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8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实行犯罪而言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也就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 出境特殊行业特殊规定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逐出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温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二、适用驱逐出境要注意什么限制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治
    • 中的犯罪主体中的特殊主体与特殊身份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特殊身份就是指刑法中某些罪名只能由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特殊主体"的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