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电信新设备进网检测、试验工作,规范进网试用批文的审批、发放、管理程序,确保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一致性,依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制定《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00三年五有二十六日
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检测工作,更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信新设备是指应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尚无正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或未列入《第一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的电信设备。
第三条、依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电信新设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影响网络安全畅通的条件下,准予进网试验,由信息产业部颁发进网试用批文。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四条、生产企业申请某一电信新设备进网,应首先向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备介绍。
(二)、该类设备目前国际、国内应用情况。
(三)、相关标准情况。
第五条、检测机构如申请承担某一电信新设备的进网检测任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承担该设备进网检测的理由以及检测能力说明。
第六条、电信管理局依据以下原则对该申请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二)、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三)、是否影响网络安全畅通;
(四)、能否满足网络互联互通和运营商之间公平竞争的需求;
(五)、技术先进性和技术演进性;
(六)、目前国际、国内该类设备的应用情况(七)、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情况。
第七条、电信管理局经审查认定符合进网政策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到受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进网检测
第八条、电信管理局审批同意该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后,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确定“进网试验检测要求”。
第九条、申请承担电信新设备进网检测任务的机构严格按“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做好测试准备后,向电信管理局提交正式申请。电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检测机构的承检能力进行现场审查和评议,合格并经电信管理局批准后,该机构可依据“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对该新设备进行进网检测。
第十条、各相关检测机构对电信新设备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政策和制度,并在检测机构驻地办理相关的收费许可及其收费标准的报批手续,同时将收费标准复印件报告电信管理局。
第十一条、某一电信新设备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颁布后,原“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应作修订或废止,改为采用已颁布的标准文件;同时电信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已颁布的标准文件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审。
第四章、专家评审
第十二条、经进网检测合格的电信新设备若为重要设备还需进行专家评审。
第五章、进网试验
第十三条、实行进网试验的电信新设备由信息产业部核发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试用批文有效期终端设备一般为半年,无线电通信设备及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试用期内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试用批文所批准的试用规模和试用范围进行进网试验,并积极跟踪产品标准及试用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试用期内出现严重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及违反产品一致性原则的,信息产业部将注销该进网试用批文。
第六章、进网试用批文的换发
第十六条、试用期内,若该产品的相关标准已颁布,则生产企业需向电信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加盖省级以上电信运营公司公章的进网试验报告。电信管理局通知检测机构按新颁布的标准进行比对,对需要重新测试的部分进行测试,检测合格后由信息产业部核发“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第十七条、试用批文到期后,若相关标准仍未颁布,且试用期内该设备未做任何技术改动,政策亦无变化的,则由生产企业向电信管理局提交试用情况报告(加盖省级以上电信运营公司公章)、,经电信管理局审查合格后续发一次试用批文。若设备有技术改动,还需重新进行测试,必要时,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合格后再重新核发进网试用批文。
第十八条、若试用情况证明该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不适合公用电信网发展方向的,停止换发“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未经部电信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受理电信新设备的进网检测。如若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06人看过
-
动部关于印发《尾矿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67人看过
-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85人看过
-
关于印发电力基本建设设备储备资金筹集办法的通知
29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劳务实行基地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6人看过
-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部机电设备进口办公室工作办法的通知
155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关于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5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徇私舞弊,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印发《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具体内容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设备采用的方式1.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公开发表招标公告;2.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具备设备供应或制造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受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