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9:31:13 165 人看过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一、对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知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道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内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偷电车构成犯罪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多久放人,不予批捕的情形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多久放人检察院不批捕公安37天放人,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
    2023-06-28
    248人看过
  • 具体有哪些方面的情况被检察院不予批捕
    在逮捕程序中,建议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况主要是: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胁迫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悔,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4、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自愿、合法、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他有悔罪行为。他的家庭、学校或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具备监护和帮助教育的条件。;6、75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不能自理。检察院不予批捕情形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批捕决定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和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批捕;第二类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无
    2023-08-09
    98人看过
  • 检察院的抗诉的情形有哪些,检察院的抗诉有哪些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综上所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在被告人家属申诉下,可以发起抗诉,要求法院重新审理。公诉人在二审开庭后的任务主要是提出抗诉,维护当事人利益,并且对法院一审判决中的不合法不合规做出说明,监督二审法院的审判过程。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检察院的抗诉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2023-08-06
    491人看过
  • 已经批捕检察院会提审吗,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经批捕检察院会提审吗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有可能还会继续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其实,提审犯罪嫌疑人跟人民检察院有没有批捕根本就无任何的关系。在批捕之前和批捕之后,只要是公安机关为了侦查案情,有需要的话都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而且,相关的程序法当中对提审的次数也没有作任何的限制。1、有可能会,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2023-04-18
    306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起诉有哪些情形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3、预备犯或中止犯;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只有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刑事诉讼法140条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注意的是: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指以下情形: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的;2、构成犯罪的事实要件缺乏必
    2023-04-27
    269人看过
  • 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有哪些情况?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一、偷窃罪能判缓刑吗?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缓刑是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何种罪名应该判缓刑,哪种罪名不能判缓刑。是否判缓刑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等因素。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
    2023-04-11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不予批捕检察院不批捕受贿罪的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如何认定受贿罪, 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情节较轻,一般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
    • 偷窃两辆电动车了,偷电车检察院可以不批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
      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
    • 有什么规定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有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8
      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检察院批捕讯问嫌疑人有哪些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06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