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古汇力诉中智公司及上海分公司侵犯其软件著作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26:13 404 人看过

日前,备受关注的“我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著作权侵权第一案”取得进展。北京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万古汇力)诉张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完成证据保全,法院将指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08年2月底,原告万古汇力以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张某、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智公司)、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称中智上海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3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判令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因调查取证而支出的差旅费、公证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万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离职高管颖带走公司核心软件

万古汇力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研发,--HR-Soft人事管理及工资计算系统(eHR-Soft)V2000(下称eHR-Soft2000系统)是该公司历时5年,耗资近千万元于2001年初研发成功,并于2001年6月7日向国家版权局办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该软件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eHR-Soft2000系统赢得了许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众多公司的认可和信任,典型用户包括GE医疗、福特汽车、拉法基、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著名企业。1999年9月根据业务的需要,万古汇力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

原告诉称,2001年11月9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原告将张某聘为万古汇力上海分公司员工,任IT工程师,负责原告客户的eHR-Soft2000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为便于工作的展开,及时解决由张某负责的原告客户的一些特殊要求,对该软件系统进行相应的修改,原告将该软件系统的源代码告知了第一被告张某。2003年7月1日,张某从原告公司辞职后即到第三被告中智上海公司软件部工作,负责为中智公司内各公司及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软件系统支持,并在2004年因定制“中智(上海)薪资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总经理特别奖、员工特别贡献奖”。而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从2004年开始即在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提供外包服务中使用e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原告的eHR-Soft2000系统相似。

两大线索质疑侵权

“我们通过两方面线索认为被告侵犯了我公司的著作权。”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万古汇力总裁鲍鹏表示,一方面,该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张某于2003年7月突然离职加入中智上海公司。张某于2004获得中智公司总经理特别奖,当时其担任职位是软件部部门经理。但是,对张某进行表彰的1、2点中的内容引起万古汇力的怀疑:“1、定制——中智(上海)薪资管理系统,该软件将原先薪资发放功能,雇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功能合二为一。通过新系统,做到了雇员的薪资发放和个人所得税的数据录入同步完成,真正实现了企业统一、快捷的人力资源管理。2、为客户公司定制——“薪资管理软件”,针对客户量身定制设计高效薪资系统,主要客户包括“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拜耳(上海)聚氨酯有限公司、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欧姆龙自动化(中国)集团”等,实现了人力资源外包在软件系统上的有力支持。”根据张某的获奖理由,鲍鹏认为张某在一年之内不可能很快开发出新的一套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他怀疑其是万古汇力的系统。另一方面,2004年至2007年间万古汇力陆续从客户处得到反馈信息:中智公司对外服务使用万古汇力的eHR-Soft2000系统,而且他们在中智公司网络上对外宣传销售该软件,其介绍内容和万古汇力的介绍材料极其相似。

“直至今天,中智公司有关该软件介绍的网页仍是与万古汇力近似的内容。”鲍鹏表示,中智公司的行为给万古汇力造成了极大损失。

签订保密协议防患于未然

虽然是员工跳槽泄密引发的侵权行为,此案原告却以软件著作权侵权提起诉讼。在采访时,鲍鹏透露,公司之前并未与该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合同。对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王兰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应与掌握其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的高管员工在先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合同。并在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或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使该员工与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脱离(脱密期),以防其泄密或是将这些文件带到同行业企业。王兰胜认为,这样做是要让企业从制度上减少其离职的员工因泄漏商业秘密而引发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报记者胡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软件著作权相关文章
  • 【软件著作权侵权】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确定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确定计算机软件侵权损害的赔偿1、计算机软件侵权直接损失的确定方法1)可得利润损失法以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润的减少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损失额=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月标准销售量×侵权时间(月数)-在被侵权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比较复杂,主要问题有:(1)月标准销售量的确定。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情况较好,呈上升趋势,则要以被侵权前最后一个月的正常销售量作为月标准销售量。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量不具上升趋势,而是上下波动,则可取其被侵权的月平均销售量。(2)侵权开始时间的确定。侵权时间对于损失额的计算很关键,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如果可以查明盗版上市时间;如不能确定盗版上市时间,在市场上没有较大的不利于该类软件销售的情况下,可将软件销售量锐减的月份作为侵权的开始时间。(3)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应是净利润,而不是毛
    2023-02-19
    439人看过
  • 公司软件著作权有效期多久
    公司软件著作权有效期时50年。软件著作权一般终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公司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就该作品予以发表的,该软件著作权不受著作权的保护。一、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时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字作品的保护期如下八种情况:一、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二、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五、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六、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七、录音录像制作者许
    2023-03-03
    316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最多几个人公司
    一、软件著作权最多几个人公司软件著作权是无法查询的,只能通过中国版权中心查询,并且查询的内容仅显示:软件名称、版本号、填写的大致情况,并不显示具体的代码信息。软件著作权人不局限人数的,没有固定人数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可以由代理人申请,著作权人可以有两个乃至更多,申请人可以写公司,不过需要有一个联系人。合作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一个(需要有双方协议规定),也可以是两个(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两个),也可以是公司(合作双方只是作为作者的,经著作权转让给公司)。山东省版权服务中心二、软著作权申请流程1、可以先判断产品、软件是否具备软件著作登记的权利。2、如果符合可以进行网上注册(1-3个工作日左右)、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5个工作日)、4、受
    2023-04-30
    246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
    2023-03-03
    26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023-04-14
    337人看过
  • 侵犯专利软件著作权公司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一、侵犯专利权和著作权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
    2023-02-2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 更多>

    #软件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软件著作权公司有权起诉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3
      你的问题是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正版软件公司作为著作权人,当然有权起诉之。但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还要看具体情况。
    • 大连公司软件著作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申请软件著作权要提交的材料是: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源代码3000行,不足3000行要全部提供,复制到word里(软件开头和结尾各取1500行) 3.软件使用说明书(word文档,不低于15页,向客服索取模板) 4.正式的申请表
    • 公司侵犯著作权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 如何查公司软件著作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通过注册登录中国版权中心网的账号、密码。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 缴纳查询费,一般是100元每件次,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领取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的结果。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心官网查询系统可以按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任意一项信息进行
    • 软件公司倒闭软件著作权还有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5
      著作权还是有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