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和被告人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7:21:36 423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以前统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一、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请律师

1、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法律文书: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犯罪嫌疑人家属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3、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什么要请律师

侦查阶段代表着案件的开始,在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能已经在看守所里关押,开始与外界失去联系。律师的出现可以让他(她)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对自己的行为和法律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4、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何作用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侯审(3)、向有关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阐明法律观点,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4)、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5)、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实情。(6)、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5、怎样选择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行业与医院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聘请律师应当选择专业律师,您最好是找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辩护律师。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向您承诺包打赢官司和夸自己关系如何强大的律师一定要多加注意。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一般刑事案件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的时候,在此之前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在此之后就成为被告人。在不同的阶段,对应的办案机关也不一样。很多时候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就会选择委托刑辩律师来提供帮助,但是此时也应该注意选择律师,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处理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和刑事分子有区别吗
    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当然是有区别的。犯罪嫌疑人是存在有犯罪嫌疑的人,而罪犯是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一、在看守所可以探监吗在看守所可以探监。根据相关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探监是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二、刑事案件多久能注销如果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判决的,永远不会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谓不应
    2023-03-22
    26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区别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主要是二者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及是否被确认有罪。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而罪犯是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被确认有做的人。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是公诉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追诉对象的称谓。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则应称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没被判刑的都不能称为罪犯。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权利: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对相关人员申请回避。4.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7.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8.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
    2023-06-19
    7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名称是怎么区分的?
    在案件的公诉阶段,被认为是犯罪的人,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就是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这一个阶段还处于没有被定罪的阶段,只是认为对这个人有犯罪的怀疑,有“嫌疑”,有证据指向这个人犯罪,但是即使这个阶段证据已经完全充足了,也不能就此就将名称改为罪犯,不经法定程序定罪,不得将对方称之为罪犯。当检察院向法院正式提起了公诉以后,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这个时候就会将当初的“犯罪嫌疑人”改称为“被告人”,接下来由被告人在庭审中进行叙述答辩,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会对该人的行为作出一个判决,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对方无罪,该人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被告人,法院会宣告该人无罪。经过审理后认定该人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该人就将被称之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关键人物,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们的行为责任进行追溯,刑事诉讼活动可以说是围绕着犯罪嫌疑
    2023-06-04
    463人看过
  • 违法嫌疑人和违法行为人的区别
    违法嫌疑人和违法行为人的区别是:1、违法嫌疑人是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换而言之,就是怀疑犯罪行为是其实施的,但尚未确定;2、违法行为人是确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违法嫌疑人包括了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叫做违法嫌疑人。违法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犯罪一定是违法;违法嫌疑人可以用来形容刑事违法、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的人,而犯罪嫌疑人只能用来形容刑事违法的人。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的笔录要怎样处理1、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讯问笔录按以下情形处理:(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2)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3)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4)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
    2023-08-12
    277人看过
  • 区分嫌疑人和当事人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真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控告地位并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什么是当事人和解制度当事人和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外,当事人双方通过相互协商或妥协,达成有关权利义务变更或消灭的合意,从而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法律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
    2023-07-07
    27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变成被告人?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变成被告人?在案件的公诉阶段,被认为是犯罪的人,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就是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这一个阶段还处于没有被定罪的阶段,只是认为对这个人有犯罪的怀疑,有“嫌疑”,有证据指向这个人犯罪,但是即使这个阶段证据已经完全充足了,也不能就此就将名称改为罪犯,不经法定程序定罪,不得将对方称之为罪犯。当检察院向法院正式提起了公诉以后,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这个时候就会将当初的“犯罪嫌疑人”改称为“被告人”,接下来由被告人在庭审中进行叙述答辩,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会对该人的行为作出一个判决,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对方无罪,该人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被告人,法院会宣告该人无罪。经过审理后认定该人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该人就将被称之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关键人物,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们的行为责任进行追溯,
    2023-04-20
    207人看过
  • 第一被告人和第二被告人有区别吗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但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或者法学概念。只是一种实践中的习惯做法。原告你的原因在书中会说明,只要你们之间有利害关系,符合的立案条件,就会登记立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
    2023-02-26
    7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是什么,犯罪嫌疑人会有案底吗?
    一、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是什么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犯罪但不一定确定犯罪的嫌疑人,罪犯则是指被法院判决有罪刑罚的人。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其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还是使用犯罪嫌疑人这个称谓。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某种罪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罪犯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才会改称之为罪犯。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决非罪犯。二、犯罪嫌疑人会有案底吗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不会留有案底,最终是否留有案底,要依据法院的判决。如果被判无罪,不会有案底;经审判后认定有罪的,会留下案底。另外,如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会封存犯罪记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三、嫌疑人最多拘
    2023-06-19
    423人看过
  • 嫌疑人被传唤后还是嫌疑人么?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被传唤的人只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询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客体,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才构成犯罪。办案机关为了办理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人可能被采取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传唤是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对案件情况进行讯问。但是办案人员必须出具证明文件、工作证件等手续。最长时间在24小时之内结束,还应保证被传唤的
    2023-06-24
    397人看过
  • 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的界限
    一、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的界限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
    2023-03-19
    119人看过
  • 罪犯与犯罪嫌疑人区别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不同阶段的称呼。在我国,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判决有罪。因此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是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之后,提起公诉之前,对该涉嫌犯罪人员的称呼;在提起公诉之后,未被法院判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称其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称其为罪犯。一、死刑案件是否必须进行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死刑案件涉及到犯罪的,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
    2023-03-10
    42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同一种人吗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旨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权威裁判的活动。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就无法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死亡,刑事诉讼活动即告终止。可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具有十分重要的诉讼地位。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地位的联系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拥有一系列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事人的地位。这一地位标志着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传讯、追诉和审判,消极地等待国家专门机关处理的客体,而是可通过积极主动的防御活动与追诉一方展开对抗,并对裁判活动施加积极影响的独立的一方当事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结
    2023-03-20
    302人看过
  • 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是一样吗
    有区别但是也有联系。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什么情况会被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
    2023-03-18
    23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如何定案,会有什么影响
    一、翻供的法律后果既然造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侦查、司法人员就不能采用简单机械的对策来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而应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一)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最首要的对策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除口供以外的其它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也不能影响侦查、司法机关定案。如果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口供与侦查、司法机关所收集的其它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却无法取证来印证或与原已收集的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为无效翻供,司法机关仍可依据为口供以外的其它充分、确实的证据所印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供述定案。(二)对被告人的影响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无理翻供,侦查、司法人员应在摸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侥幸抵赖心理的基础上,运用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023-06-06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请问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有什么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8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
    • 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到底有什么法律意义上面的区别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没有转变,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 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辩护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在其基本权利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利委托律师及有关人员辩护的权利。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及理由,
    • 寻衅滋事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寻衅滋事是单方面的事情,在逃是立网逃了么?如果是你又是如何确定的。关押在看守所几个月没有结果可能是证据手机不全,暂时不能移交法院。另一方面没抓,是因为寻衅滋事是单方面的事情。因为寻衅滋事是单方面的事情,所以只起诉,寻衅滋事者。警察自然是是知道谁惹得事情,否则关进看守所上级也不会批准。到底是谁寻衅滋事,很简单就是被抓的人呗。没被抓的一方不能确定是是当官的,你都不知道我们从哪知道啊?因为具体情况不详,
    • 走私嫌疑和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从主体角度讲:前者是犯罪嫌疑人,后者是罪犯。前者可能在看守所,后者一般在监狱。前者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我们不能认为他一定是有罪的,后者经过法院判决,是个有罪之人,除非是错判。从名称角度讲:前者是不可能肯定某人涉嫌走私罪,后者是一个类罪名,包括很多走私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