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受理哪类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31:42
429 人看过
按照《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部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争议,由人事部人事仲裁公正厅负责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其各地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下列四类情况为人事争议处理的适用范围: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仲裁程序详解
6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如何受理人事争议案件?
315人看过
-
仲裁部门可以受理哪些人事争议
175人看过
-
仲裁庭受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后怎么处理
284人看过
-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多少日结案
293人看过
-
从一人事争议仲裁案例看人事争议
8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仲裁
词条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
最新文章
#人事争议仲裁
相关咨询
-
人事争议仲裁什么案件是可以受理的事件啊?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7(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指经省人事行政部门鉴证的合同)发生的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
人事争议仲裁的专项程序哪些案件可以受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7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中,以下案件是可以受理的: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海事争议案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海事争议案件2000年11月22日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
-
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怎么区分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2一、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
-
哪些人可以适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人事争议仲裁除了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受理之外,都会受理的: (一)事业单位与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二)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1、辞职:辞职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人事关系,故辞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权利。 2、辞退:辞退是指事业单位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事业单位主动解除与工作人员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