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于举证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8:01:38 310 人看过

1、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4、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7、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特别规定:举证责任的倒置

1、对于依照法律要件分类说,本来应当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负责举证的要件事实,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该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必须有法律的规定,法官不可以在诉讼中任意将证明责任分配加以倒置。

2、特别需要注意《民法典》中的举证倒置,司法实务中经常用到。

3、劳动争议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

4、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也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在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时,最重要也是案件最关键的就是举证,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据可以争取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是评判案件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在遇到民事诉讼案时一定要积极的收集与案件有关且真实合法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责任注重诉讼的表象和形式,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了避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而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转移,直到双方无证可举。行为责任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一、从举证责任谈应由谁申请鉴定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是从提供证据责任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举证责任概念的。随着两大法系学者就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深入研究,最终将举证责任的“双重含义说”奉为横跨两大法系证明责任领域内的通说。在
    2023-03-09
    1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内容要遵守什么原则?
    民事诉讼举证内容要遵守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和真实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一、强制执行谁举证是什么意思谁起诉谁举证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2023-06-22
    2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民事诉讼采用举证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以及有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也要举证加以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请求,也应承担举证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实行无过错责任的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劳动事故等诉讼,依立法精神原告方或反诉方只需要举证证实发生了侵权后果即可,被告方必须证明对方是故意的或者是重大过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就要承当民事责任。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在执行推定过错的责任中,原告方或反诉方的责任是证明自己因为对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受到了伤害或损失;被告则必须承担举证证实自己已经尽到了法定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
    2023-02-20
    490人看过
  • 不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何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具体来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在一些特殊诉讼中,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常常是原告)往往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这就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并且由对方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主要发生在侵权诉讼中,具体情形包扩:(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023-04-19
    17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举证原则内容包括什么
    一、民事诉讼时效举证原则内容包括什么民事诉讼时效举证原则内容包括:1.当事人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三、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民事诉讼时
    2023-06-15
    1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民诉证据规则关于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医疗事故多发原因有哪些?1、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对工作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医疗事故。2、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3、医护人员自身原因,如医护人员情绪过度兴奋或压抑时,都会造成注意力难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导致差错和事故发生。4、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技术能力差、缺乏协调能力者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在进修、实习大夫中表现尤为突出。5、机器设备原因,检查、诊疗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缺陷和隐患,会造成医疗事故,备超负荷、超龄运行,没有定期校验、维修、保养。6、物料因素。包括药
    2023-04-03
    81人看过
  • 对于必要共同诉讼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必要共同诉讼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2、诉讼标的的同一性;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
    2023-02-08
    140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对举证期限的新规定
    《民事诉讼法新解释》第九十九条举证期限
    2023-05-07
    452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对于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对于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有: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
    2023-06-19
    55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一、民事诉讼请求原则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2、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3、归纳从新亦从真。二、民事诉讼请求1、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效果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我国民诉法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一般认为,这里的诉讼请求指的是当事人所欲达到的具体法律上的效果。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应是:(1)在质的方面,必须具体明确请求给付什么、请求确认什么或请求形成什么;(2)在量的方面,必须具体明确请求多少,比如应明确请求或付金钱或种类物的具体数量。2、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当事人争执的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
    2023-06-03
    296人看过
  •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免举证吗
    法律当中没有规定民事诉讼免举证,任何情况之下,民事诉讼都必须要有举证这个环节。我国法律当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是小举证的规定的。民事诉讼举证与质证期限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质证时间应该由法官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来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
    2023-02-17
    1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一样吗?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特殊情况决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刑事诉讼公诉人(自诉人)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人对自已无罪或罪轻负有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责举证,这种将举证责任指向被告的规定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
    2023-02-22
    429人看过
  • 刑事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有何区别
    一、刑事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有何区别刑事诉讼应当由控方进行举证,而民事诉讼应当由当事人进行举证,双方当事人有各自的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后,应当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控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构成犯罪,控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被告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从而证据自己的主张。因此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只由控方承担,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双方当事人承担。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1、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事诉讼法为人民法院。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不同。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
    2023-04-19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举证一般实行“”的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举证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关于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2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
    • 民事诉讼的举证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举证时效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04
      举证时效也就是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举证期限,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来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我所可以给举证时效下这样一个定义,举证时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提出某项主张时,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诉讼期间内,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逾期不能或者没有提供证据的即是不履行举证责任,放弃举证的权利,应当承担不利举证的后果的一种制度。 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有利于正
    • 2022年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6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