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指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法定地程序,进行收集证据,证实犯罪、并查获犯罪人以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含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能作为口头证据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讯问能做证据使用。讯问笔录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内容真实、与案件具有关联的,可以当作证据使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如何收集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
(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五)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六)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七)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八)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
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253人看过
-
刑事侦查具体是指什么
438人看过
-
刑事犯罪侦查是什么呢
4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侦查规定是怎样的,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3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283人看过
-
刑事侦查技术是干什么的,刑事侦查技术特点有哪些
210人看过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
侦查前的刑讯行为是否是刑讯逼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个比较突出的疑难问题,即在侦查前程序中发生的刑讯行为,是否构成刑讯逼供。 例如,在纪委调查期间,纪检监察人员为了迫使被调查人如实交代违法违纪问题,而对被调查人实施了刑讯,随后因为被调查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已涉嫌犯罪而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在立案后对该嫌疑人进行了讯问,由于该嫌疑人在此前的纪检监察程序中曾遭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刑讯,心有余悸,害怕自己一旦翻供,侦查部门又会
-
刑法中的刑事侦查" 搜查" 是什么意思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6刑事诉讼法搜查规定: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明。搜查时,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应在场。女性身体的搜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
刑事侦查中派人为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2刑事侦查阶段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侦查、侦查、侦查期限最长要经历的阶段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侦查阶段:1、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
-
刑事侦查改为治安处罚的基本步骤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21、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应该是以书面的请示文件报送审批,同时要把该具体案件的全部卷宗资料交给上级机关作为审批的依据。而不是简单的电话请示。 2、但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先用电话口头请示然后补报请示和案卷,只要上级机关追认,也是可以的。一般的治安行政处罚在内网上也是只有简要情况,不会有“笔录”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