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特点与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24:52 139 人看过

表见代理的特点

(一)行为人的行为对相对人必须具有有权代理的全部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有权代理三要件为:

1.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代理人虽然不具有相应的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原因使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

2.代理人须以本人即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二)本人的行为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的这一特征是区别狭义无权代理的显著特征。表见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因本人的行为使相对人相信其存在,并且是有效的。因此表见代理的效力,不必要本人追认,本人就应当承担其法律后果。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狭义无权代理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对本人有利时,本人可能予以追认,否则,本人可以否认或者不进行追认;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当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对相对人有益时,该相对人可以请求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相对人可以行使撤回权。

(三)相对人是善意的且无过失

因相对人的过错而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所谓“相对人善意且无过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相对人相信代理人的行为属于代理权限内的行为。第二,相对人并无过错,即相对人已尽了充分的注意,仍无法否认行为人的代理权。一般而言,代理的相对人应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加以慎重地审查。如相对人因轻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签约的,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对行为人的代理资格或代理权进行审查而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不能成立表见代理,即本人对此不负授权责任。

表见代理的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1)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表见代理虽然事实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却发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而这种法律后果的发生并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同意,因此,它属于有效代理的一种,而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无权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如何,表见代理产生的因素有哪些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如何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存在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3.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存在客观事由,并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是成立表见代理的根据;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表见代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二、表见代理产生的因素有哪些表见代理产生的因素:1.代理权被撤销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向相对人揭示这一事实。2.因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授权范围不明确,导致代理人
    2023-06-20
    388人看过
  • 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法律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表见代理问
    2023-06-14
    495人看过
  • 表见代理有哪些义务
    表见代理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二、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三、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无权代理人返还被代理人费用的请求权。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区别有哪些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有以下区别:1、构成要件的不同。无权代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2、法律效力的不同;3、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023-08-07
    94人看过
  • 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它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
    2023-06-11
    99人看过
  • 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特点?
    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包括如下:1、犯罪的动机;2、犯罪的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4、犯罪的结果;5、犯罪的对象;6、罪犯的一贯表现;7、犯罪后的认罪态度;8、是否有前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告的轻处罚应当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决定的刑罚为基准,然后根据轻处罚要素的比例确定。盗窃罪的酌定量刑情节盗窃罪酌定量刑情节具体如下:1、犯罪的手段;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3、犯罪的侵害对象;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5、犯罪的动机;6、犯罪后的态度;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8、有无前科等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
    2023-07-03
    39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行为
    一、什么是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又称代理权终止的表见代理,代理权撤回的表见代理。这种类型指本人与行为人曾有代理关系,但代理权已经终止或撤回后,本人未及时向外部公示,相对人并不知情。因此,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其代理权的终止和撤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哪些情况属于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后的代理。本人应当在出示给第三人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代理期间及代理事务。如果本人没有作出明确记载,即使其与代理人对代理权的消灭事由有过约定,只要第三人不知道这种情况,仍与代理人为订立合同,则成立表见代理。2、本人撤回委托后的代理。代理权可以依本人的意思而撤回。这种撤回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撤回的通知到达代理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时本人应即时进行公告,如果本人没有这样做,致使相对人不知道代理权已不存在,仍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则构成表见代
    2023-06-15
    216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是一种极具特性的代理。一方面它有着代理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又有着它自身独具的特点。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认定标准1、无代理权人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和法律意义之行为,即出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代理权的授权书或声称代理本人的行为。当然这里的授权书是不真实的,否则就构成有权代理。2、无代理权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的学者认为无权代理人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他人办理事务一般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故不具有成立表见代理的可能。笔者认为,表见代理中并不能只确定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如学者们在代理人的行为能力上形成这样的共识,即使代理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亦可以成为代
    2023-06-09
    57人看过
  • 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有哪些
    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在表见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但是,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无权代理。因此,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在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即可以就该损失向代理人行使追偿权。表见代理的风险如何防范一旦发生表见代理的纠纷,就本人而言,无论自己是否有过错,承担的这一结果都不是本人所需要的,这当然就是风险;就相对人而言,因为其利益的保护一般都是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实现的,本人承担责任的程度和时间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些折扣,这也不是善意相对人所希望的,因此,相对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强是引起表见代理的主要原因,甚至有的明知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利益趋动下,心存侥幸,结果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表见代理的泥潭,得不偿失。因此,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
    2023-06-14
    441人看过
  • 法人代表与法人代表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可以将三者的关系理解为:法人是一个单位,其在法律上的负责人叫法定代表人,经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派出去办事的人叫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
    2023-07-17
    56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与表现有哪些?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环境污染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一、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什么共同侵权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造成损害。共同侵权的特点如下: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以上;2、共同侵权人有共同造成损害的故意或者过失;3、共同侵权人的行为是共同的。也就是说,共同的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行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是,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关联,构成统一的致人损害原因;4、结果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几种侵权行为造成了同样的损害后果。二、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特点是什么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特点如下: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
    2023-03-21
    497人看过
  • 合同本法的表见代理规定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合同效力的规定有: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一、欠条不是本人签名有效吗欠条不是本人签字无效,但是经当事人追认后,欠条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法
    2023-04-02
    55人看过
  • 代理权终止后产生的表见代理
    这是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的活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在这种类型的表见代理中,代理人曾经具有代理权,但是由于被取消委托或代理期间届满等原因而终止,此时行为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原则上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不负任何责任。但是,当本人对第三人存在某种过失时,则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例如,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或其他具有授权意义的凭证,包括印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证明信、空白合同书等。再如,本人授与某人代理权是以向不特定公众作出声明的方式作出的,而撤销授权的声明未以与作出授权声明相同的方式而且未在同样的范围内进行的。在司法实践中,承租人、承包人在租赁期、承包期届满后继续以原身份从事民事活动的情况很多。—般认为,在租赁期、承包期满后,出租单位或发包单位疏于及时收回营业执照、公童、空白介绍信的,应当成立表见代理。六、因本人与行为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构成的表见代理1、代理人为
    2023-03-08
    59人看过
  • 代理权与表见代理的差异及联系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是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的行为。但是表见代理存在表见事由,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较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需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分别是什么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人没有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一般而言,提到无权代理的时候,通常都是指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系无权代理,但是有足以使善意的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限的事实和理由,并且因此对该善意第三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比如,A公司的业务经理甲此前一直负责与B公司的合作,甲离职后A公司未通知B公司,此时若甲在B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像往常一样以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合同,则构成表见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7-11
    100人看过
  • 遗弃罪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发生的情况包括几方面的内容: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指的行为人必须有扶养义务,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的人。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
    2023-05-01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表见代理应具备哪些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发表权的特点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
      1、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2、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3、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
    • 有哪些特别代理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般代理只涉及程序上的事务,如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则是特别代理。特别代理主要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有哪些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有哪些区别第一,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