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也可以追究股东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04:47 451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也可以追究股东责任吗

债权转让后可不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1、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

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具体表现为: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

原债权人接受履行的事实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请求其返还。

2、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不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老赖也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能否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老赖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说老赖所有拒绝履行、逃避债务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具备如下的条件:-----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需同时具备这4个条件(一)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要使老赖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就是,债权人已经拿到了法院要求老赖履行还款义务的生效裁判。(二)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果如果债权人胜诉后,老赖仍不还款,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强制执行以及执法人员的劝说,老赖终于如数还款
    2023-06-11
    265人看过
  • 股东之间可以以债权转让出资吗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但也没有禁止。经批准的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债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价格出资。股东可以随意撤回出资吗股东不可以随意撤回出资,其仅能通过将自身股权转让、经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等方式解除自身股东身份。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后方可进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
    2023-08-09
    33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是不是可以让以前的股东承担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是不是可以让以前的股东承担责任1、股权转让后可以让以前的股东承担责任。若是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则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
    2023-06-16
    403人看过
  • 债务人无法偿债如何追究股东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如果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不承担责任,没有如实出资的,以其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023-03-02
    263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追隐名股东的责任
    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
    2023-06-13
    118人看过
  • 股东能否追究隐名股东的责任?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显名股东的风险防范隐名股东为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而显名股东根本不存在或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显名股东的缺位,隐名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此种冒用不会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但隐名股东制造虚假身份会受到刑法或行政法的有关处罚。如果显名股东实际存在,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发生纠纷时,他们的法律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应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与关系,或者行纪、信
    2023-07-05
    115人看过
  • 公司债务责任与股东转让股权的关系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可约定不对公司原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协议只要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没有任何违法的签订环节那么就是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前股东往往就不需要对原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协议只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披露公司债务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披露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
    2023-07-02
    468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可以追究被追诉股东
    一般来说是公司债务纠纷债权人是不能够追究到股东责任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一、公司倒闭股东起诉债权人怎么办公司倒闭债权人起诉股东会赔偿,但是需要符合法定赔偿的条件。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债权人可以追究虚假出资人的民事责任吗?债权人追究虚假出资股东民事责任的途径有:1.当股东虚假出资数额比较小,尚未导致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时,如上所述,公司债权人不能依据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追究虚假出资股东民事责任,所以只能诉诸代位权制度。2.当股东虚假出资数额比较大,足以导致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时,公司债权人既能依据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又能依据代位权制度追究虚假出资股东民事责任。
    2023-03-29
    88人看过
  •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分的
    2023-06-02
    19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同时也意味着债务转让吗
    股权转让不意味着债务转让。因为债务本来就不属于转让的股东,之后也不属于受让的股东。所以不存在转让一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一、创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风险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应从程序以及实质两方面审查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注意以下:一程序上是否合法,公司对内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但是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应注意是否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其次,程序上还应当注意是否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二是实质上作为合同标的物的股权是否属于瑕疵股权,尤其作为受让股权的一方应特别注意该股权是否有瑕疵,股权转让人是否是实质真实的股东还是仅仅是名义股东。二、公司股东变更诉讼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
    2023-06-29
    255人看过
  • 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能否转让
    一、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能否转让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主张违约责任具有专属性的,不能单独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时,违约责任主张权才能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在买卖合同
    2023-04-18
    4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能追加原股东吗
    一、股权转让后能追加原股东吗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有抽逃出资行为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股权人可以追加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股权转让协议与增资协议有何区别(一)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的合同当事人虽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东及
    2023-06-16
    326人看过
  •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追诉时效过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销售伪劣种子罪可以依刑事责任追究吗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
    2023-08-05
    368人看过
  • 滥用公司股东权益,能否追究追讨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公司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在未经合法分红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财产转移至其个人名下。该行为明显侵害了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将转移的财产退回公司,并赔偿公司损失。如果该行为导致公司没有资产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人格否定的适用条件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
    2023-04-03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时出资不实可以追究哪些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9
      公司债权人以公司登记机关的名义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偿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责任之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 债权债务转让股东的可以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可以。 1,如果是在股权转让中涉及到债权债务风险处理,建议是股权转让协议中详细写明债权债务事项,违约责任,担保; 2,如是股权转让后出现债权债务情况,而且在股权转让中没有涉及到,看出让方是无意或故意,先谈判,如解决不成诉讼解决; 3,如果是债权转股权,建议把一系列程序做好。
    • 股权转让涉及诈骗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进行股权转让时,如果涉及到诈骗的,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诈骗数额和诈骗的情节而定。 2、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股权转让时可不可以让以前的股东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股权转让后可以让以前的股东承担责任。若是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则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
    • 公司股东有权逃避追究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公司法人否定是指“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使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或将公司用于非法目的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行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