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并指出一些情况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如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免于征税的其他项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或12%。
以下情况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免于征税的其他项目,例如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和幼儿园等。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哪 些 情 况 不 用 交 房 产 税 ?
根据我国《房产税法》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所有人,即在境内,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或者代管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除《房产税法》第五条规定的房产,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等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因此,以下情况不用交房产税:
1. 房产所有人、承典人或者代管人不在房产所在地;
2. 房产已被继承、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3. 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等;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总之,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总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免于征税的其他项目,例如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除《房产税法》第五条规定的房产,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等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也有相应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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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减免的情况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3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2、《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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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免征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情形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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