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项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有哪些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2 05:28:13 334 人看过

土地征用费和拆迁补偿费构成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支出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其中,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成本支出,会计和税务处理基本一致,而以非货币性形式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由于其行为的特殊性,会计和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直接影响到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确认,我们以案例分析如下。

案例

A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占地10000㎡,土地成本已发生货币性支出5000万元,其中支付土地价款3500万元,拆迁货币补偿1500万元。另外,在本项目中,需要按照1∶1的比例,与拆迁户兑现回迁房60套(平均每套150㎡)。

开发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000㎡,二期项目占地面积4000㎡。2009年9月,完成一期12座500套75000㎡楼房建设,建安成本实际支出7000万元(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暂不计),一期有回迁房40套,剩余的20套回迁房在二期待建。假设一期房屋对外售价为3000元/㎡。请确定第一期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

该公司认为,第一期竣工12座共500套住房,其中的40套回迁房的建安成本应当分摊到剩余的460套可售楼房销售成本中,也就是460套可售楼房要承担500套楼房的成本,并且由于一、二期回迁房套数和面积不等,第一期成本高,第二期成本低,可以有效地减少前期的企业所得税支出,获得递延纳税的好处。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我们根据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以及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分析如下:

第一期商品房的会计成本

1.土地成本货币性支出为3500+1500=5000(万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5000

2.第一期回迁房40套建造支出(7000÷75000)×40×150=560(万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60

贷: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560

3.第二期回迁房20套因未实际发生,为反映成本的完整性,按照预算成本或第一期成本预提入账(7000÷75000)×20×150=280(万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80

贷:预计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280

4.土地成本合计5000+560+280=5840(万元)

5.第一期分配土地成本5840÷(6000+4000)×6000=3504(万元)

6.单位可售建筑面积土地成本3504÷(75000-40×150)=507.83(元/㎡)

7.单位可售建筑面积建筑成本(7000-560)÷(75000-40×150)=933.33(元/㎡)

第一期商品房的计税成本

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拆迁补偿主要有3种方式: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本案例中包含了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两种方式,作价补偿比较简单,产权调换则成为计税成本确定的难点。

产权调换,属于房地产企业以自己的开发产品换取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上,一般情况下作非货币性交易处理,即“以物易物”处理,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一期回迁房视同销售处理,销售收入为40×150×3000=1800(万元)。另外,对于非货币交易的产权调换方式,同时涉及换入资产(土地)的计税成本确认问题,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该项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接受土地使用权时暂不确认其成本,待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再按应分出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分出的和以后应分出的)的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2.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其他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应付出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本案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接受土地使用权时,暂不确认计税成本,第一期40套回迁房交付后,按照其公允价值,即视同销售收入1800万元计入土地计税成本。

第二期20套回迁房因未建造且没有公允价值,不属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预提的计税成本,暂按成本为0计算。另外,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这20套回迁房计税成本可以在二期房产中直接列支,以后结算二期计税成本时,不需要再调整一期的计税成本。

该项目在第一期开发产品完工后,可以计入的计税成本为:3500+1500+1800=6800(万元)。

因为该项目分两期开发,所以土地成本需要按照各期占地面积进行分配。第一期分配土地成本6800÷(6000+4000)×6000=4080(万元),单位可售建筑面积土地成本为4080÷75000=544(元/㎡),单位可售建筑面积建筑成本为7000÷75000=933(元/㎡)。

以上计税成本高于会计入账成本,形成差异的原因可以归纳为:

1.回迁房视同销售的处理。

2.以回迁房换取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可以预提入账的问题。

假如在分配一期回迁房时,二期回迁房公允价值也能够确定,则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将全部回迁房公允价值计入换取的土地计税成本并再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企业收回股权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
    企业收回股权的方式较多,较为常见的有撤回或减少投资、转让股权和清算收回3种。不同的股权收回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本文重点对这3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进行比较。案例某居民企业A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是居民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和C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C公司对A公司的股权投资成本分别是100万元、400万元。2012年3月31日,A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00万元,资本公积为0,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尚未宣告发放),盈余公积为200万元。B公司对A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权益法。撤回或减少投资假设2012年3月31日,B公司从A公司撤回全部投资,取得价款180万元。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
    2023-12-09
    53人看过
  •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影响有哪些
    不少**税纳税人对“营改增”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营改增”主要是针对原营业税纳税人,对原**税纳税人影响不大,只要按原有的方法处理经济业务,就能很好应对新的税务环境。这种观点过于片面,如果原**税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业务单一,不存在任何混合销售、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客户主要是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群体,那么这一观点成立。除此以外,无论是“营改增”引起的税务环境变化,还是“营改增”过程中不断完善的政策、规定,都会对原**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产生影响。若企业仍按老思路在新环境下处理业务,可能会为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一、税务环境对原**税纳税人的影响“营改增”税制改革分步、有序的推进,造成企业外围的税务环境不断变化。税务环境的变化对原**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原**税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营业税改增值税使部分原营业税的
    2023-12-10
    193人看过
  • 如何处理预计负债和或有事项的会计和税务
    1。或有事项:指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其结果必须以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为准。包括: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预计负债是指由于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或有事项,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负债。或有负债:包括两种情况:或有事项产生的潜在债务;或有资产: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以及不确定性结果。预计负债的确认符合下列条件,确认为负债:1。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即法律义务或推定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债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估计负债的计量1所需支出有一个金额范围,取平均值2,所需支出没有金额范围,根据估计最可能发生的或有事项的税务处理
    2023-05-02
    415人看过
  • 增值税会计核算科目
    纳税人用以核算增值税业务的会计科目。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应缴税金科目下设置应缴增值税和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已缴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缴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发生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已缴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所发生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企业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货物所退还增值税,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
    2023-06-07
    176人看过
  • 工程项目分包会计核算
    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贷:原材料等55000000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000贷:工程结算80000000②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应付账款6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③缴纳营业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贷:银行存款2400000④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贷:应付账款20000000⑤支付工程款时,借:
    2023-06-07
    262人看过
  • 房产税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该科目贷方反映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房产税数额,借方反映实际缴纳的房产税数额;若有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欠缴或需补缴的房产税款,若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实际多缴纳的房产税的税款。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的房产税时,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当按规定实际上缴房产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由于房产税也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进行征收,所以对其会计处理也可以照车船使用税等方法进行。即如果房产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的,可在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如果企业分期缴纳,而且每期缴纳的房产税数额比较大时,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去。为了反映和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多缴或欠缴的房产税的情况,企业应在会计上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
    2023-05-05
    399人看过
  • 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近年来,收到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是我们在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但以往只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文件而缺乏全国统一的处理规定,致使实务中做法不一致的问题相当普遍(例如有的地方作为资本公积,有的地方冲减新购建的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有些地方则作为一次性的收益)。财政部于2005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首次在财政部文件的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时应进行何种会计处理的问题。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2.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1)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2)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
    2023-04-23
    134人看过
  • 视同销售的税法和会计核算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一、现行各税种“视同销售”方面的规定、差异(一)、增值税与消费税方面1、增值税方面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列举了“视同销售”货物的八种类型: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消费税方面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实施细则第六条列举了“视同销售”的十二种类型: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3、增值税与消费税有关规定的差异在企业自产货物
    2022-12-16
    427人看过
  • 要办理会计手续和会计核算的事物有哪些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相关知识点一、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步骤是什么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证明材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二、发票的印制机关都有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2023-04-27
    210人看过
  • 销货退回业务会计核算如何处理
    1、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则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2、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3、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税务处理:1、若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则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额;2、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
    2023-06-12
    478人看过
  • 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项目中哪些项目不计算在内?
    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项目不包括:1、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堆垛、挑边、半圆柱、勒脚、台阶等;3、房屋间无上盖架空通道;4、房子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游泳池;5、用于消防、维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是怎样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
    2023-07-15
    236人看过
  • 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实现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对照这四个条件,在销贷方没有回购选择权的前提下,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当销货方在回购商品时,如果回购价格是以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这种情况下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都转移到买方,但买方并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商品的控制权仍在卖方;第二,销货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回购,且回购价格在合同中订明,这种情况下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都由卖方所有或控制,且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通过以上分析,售后回购业务与收入确认的第二个条件不符,同时如果回购价格在合同中订明,则与第一个条件也不符。所以,一般而言,售后回购并不能确
    2023-06-12
    455人看过
  • 企业清算税务处理破产清算会计核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企业清算(qingsan)税务处理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财产的范围,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扣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可以不计入清算财产,但也不得从清算财产中减除担保负债。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对原有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账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如企业合同或者章程规定或投资各方协商决定,企业解散时应对现存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重估价,重估增值与重估减值抵销后净额,作为清算收益。对清算企
    2023-06-09
    125人看过
  • 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共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较大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列示,希望引起纳税人的关注,财税人员尽力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规避税务风险。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
    2023-04-27
    6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农合的账务核算项目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4
      现金的计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现金收入时,借本科,借相关收入科。将现金存入银行,借用财政专家存款、收入家存款科目,借用本科。 (二)从银行提取现金,借本科,借支出账户存款科目。支出现金,借用统一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借用本科。
    • 计算所得税纳税调增项目和纳税调减项目具体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0-06
      计算所得税纳税调增项目和纳税调减项目具体有哪些。?企业所得税需要调增调减的具体项目:一、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二、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扩大,将动漫企业和提供经营租赁的企业有条件地纳入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适用3%的征收率
    • 政府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有哪些具体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2
      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上,会计实务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政府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种观点认为搬迁收入通过“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等核算。背离了搬迁补偿款的政府补助性质;也有些学者提出不一致的观点:政策性搬迁收入属于政府补助,应通过“专项应付款”和“资本公积”进行核算;也有人认为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对于重建过程中的各种补偿,应转入“递延收益”,“专项应付款”扣除“递延收益”的
    •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和计算扣除有哪些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除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货物或者销售购进的农产品按照本办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和应税劳务仍按现行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计算扣除的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一样,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进项发票上的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
    •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理解和计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1、进项税额=10×扣除率10%=0.1销项税额=25÷1.10×0.1。2、进项是按照农产品的扣除率来的,直接按照开票金额×扣除率2。销项税额是按照含税金额25去税之后,按照不含税价额×税率计算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