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孕检扣工资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3:12:16 113 人看过

一、怀孕期间孕检扣工资如何办?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上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既然计入劳动时间就必须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扣工资。如果孕期女职工按规定去产检,单位扣工资的行为违法。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公司扣工资的合法情形有什么?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怀孕期间被扣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为员工代缴个人所得税,给员工负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可以代扣员工的工资。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除这些情况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孕妇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协议离婚孕妇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完全由夫妻双方决定。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孕妇协议离婚的程序是: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二)诉讼离婚《
    2024-01-18
    61人看过
  • 怀孕期间的孕检可以报销吗
    根据《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韶府126号令)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都已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因此,只要产前检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都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给予报销。
    2023-05-17
    93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
    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检查身体,是生理上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的关怀,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第九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还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因此,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孕期检查身体作为事假扣发工资是错误的,应当立即纠正给予补发。对女职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还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损失。一、三期女职工是指什么意思女职工的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期间。根据相关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即员工因产前检查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因此,像你这样的女员工孕期请假在医疗机构检查时的工资待遇
    2023-03-11
    320人看过
  •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
    怀孕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如实申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调岗降薪,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受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怀孕期间公司解散如何补偿怀孕期间公司解散应按照下列标准予以补偿:1.按照怀孕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2023-08-17
    243人看过
  • 如何计算派遣女工怀孕期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案件中的张女士被用人单位退回后,她还要求该单位支付全额工资。原因是:她怀孕了在每年6月至7月的淡季,一家电器公司借此机会对所有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仍不合格的员工返回劳务派遣公司。张女士被送回劳务派遣公司。张女士不反对回到劳务派遣公司,但她认为自己怀孕了。而她在公司派遣员工的最低工资仅按照她在当地公司的760元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如果派遣员工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送回劳务派遣单位,张女士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张女士正在怀孕,国家对“第三期”的女职工给予特
    2023-05-07
    133人看过
  •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妈妈重入职场成本分析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
    2023-06-24
    227人看过
  • 如何在缓刑期间怀孕?
    孕妇也必须服从常规的社区矫正管理。汇报、集中学习、公益劳动,一样不能少。社区矫正就是让你在司法所管理下,这个社会环境大监狱里服刑的。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可以不判处死刑,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生小孩也必须在监狱里生。缓刑期间怀孕有什么照顾政策缓刑期间怀孕的,可以不参加司法所的帮扶教育。即应该向当地司法局说明情况,争取同意后,可以不用每个月去报道。在处罚方面,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当然,在其他情况下,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孕妇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
    2023-07-07
    62人看过
  • 怀孕期间员工工资是多少
    怀孕期间员工工资和原待遇是一样的,公司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一、怀孕期间有哪些行为可以单方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怀孕期间被违法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有哪些?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
    2023-02-22
    449人看过
  • 怀孕期间不支付工资应该如何处理
    一、怀孕期间不支付工资应该如何处理公司不给孕妇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有何后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未足额
    2023-11-18
    500人看过
  • 怀孕期间如何拒绝员工调岗
    若用人单位调岗降低了怀孕职工工资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一、孕期公司可以裁员吗孕期公司不可以裁员。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下: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3、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4、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023-03-23
    215人看过
  • 怀孕急辞工要扣工资吗
    怀孕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怀孕急辞工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无权扣发工资。一、辞工扣钱,合法吗?急辞工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扣发你的工资是违法,不合法,可收集能证明你在这里上班的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维护自己的权利。所谓的急辞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怎样发放、怎么扣,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二、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劳动合同侵权责任可能由职员承担,也可能由单位来承担。若是职员的过错才导致侵权现象发生的,那么单位在支付赔偿后,可以向职员追责。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21
    221人看过
  • 怀孕请假如何算工资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怀孕请假如何算工资怀孕请假工资计算方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当照常发放工资福利。只不过工资和生育津贴只能二选一。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算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2024-01-20
    315人看过
  • 怀孕离职工资如何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怀孕离职工资如何算怀孕主动离职,工资按照正常算。若劳动者怀孕期间是被动离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则除了需要支付工资外还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试用期离职工资如何发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的,工资的发放如下:1、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但不得低于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2
    2024-01-28
    381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如何请假流产
    1、什么是产假产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产假的怀孕女职工,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但是,对于产假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是原国家劳动部保险福利司《关于上海市劳动局女职工产假和病假满六个月的生育待遇的批复》中才指出的女职工根据计划生育和需要怀孕的到医生证后休息,休息时间按本单位执行的疾病治疗规定办理。注: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产假:90天+30天(晚产)+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再生育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工应在孕期医疗卫生机构同意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第一次检查),应计为工作时间(部分企业将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工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下班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哺乳时间:一岁以内,哺乳时间为30分钟,每天两次,怀孕7个月以上,有工作证
    2023-05-0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8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
    • 工人孕妇体检怀孕要扣工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检查身体,是生理上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的关怀,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因此,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孕期检查身体作为事假扣发工资是错误的,应当立即纠正给予补发。对女职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还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损失。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 1、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孕妇怀孕期间如何工作与发放工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怀孕期间不得加班,可以调岗不得调薪。
    • 怀孕假期间产检会扣费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在职孕妇正常产检假是不会被扣工资的,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在职孕妇在劳动时间里进行产检时,所产检的时间要计入在职孕妇的劳动时间内,不可以按照矿工、事假等进行处理。所以,每个在职孕妇的正常产检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应该无故地克扣在职孕妇的工资,要是在职孕妇所在公司坚持扣正常产检假的工资,在职孕妇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职孕妇除了产检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以外,还有其他权益也同样受到国家保护,在职孕妇要了
    • 孕妇怀孕后产检请假是否要扣工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4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也就是说,怀孕女工去做产检,不应视为请病假,工资也因该照发。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