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利与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54:47 371 人看过

根据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房屋的业主在国有土地上被单位或者个人征收房屋时,应当给予公平补偿。因此我们知道,在收集个人住房时,可以与政府签订协议的是房屋的业主。如果变更为企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可以签署协议的,合伙人可以单独签署协议;没有协议的,一般是协议的有效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评估。

企业拆迁中,企业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进行拆迁时,企业是有权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只能是法人签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并不是只有法定代表人能签字,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签字。《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第六十四条【法人变更登记】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六十五条【法人实际情况与登
    2023-12-09
    5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是否需要有效期限制
    一、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是否需要有效期限制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有时效,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拆迁补偿标准的包含内容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的包含内容有: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三、拆迁赔偿、补偿有何区别征收补偿和搬迁补偿的区别是:区位
    2023-06-15
    81人看过
  •  拆迁协议签署时间限制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当开发商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测量时,只要房主签署同意,拆迁即将展开。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
    2023-11-07
    462人看过
  • 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一、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企业拆迁时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房屋征收部门,也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
    2024-01-20
    21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条件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条件及注意事项是什么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注意事项是: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合同。二、拆迁补偿协
    2023-11-21
    353人看过
  • 民事赔偿协议与拆迁补偿协议的差异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甲、乙与丙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违法。甲、乙二民警在未办理治安拘留手续的情况下,以寻衅滋事为由将丙送至拘留所,甲、乙是行使行政职权,丙是行政相对人,给丙造成损害的,属于行政侵权,而不是甲、乙个人的民事侵权,甲、乙与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甲、乙以非法拘禁罪被指控的刑事诉讼中,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原审的处理是正确的。再审中甲、乙与丙私下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违反了民事法律的规定。如果在行政赔偿中对甲、乙赔偿的10万元予以扣除,就等于承认甲、乙与丙的赔偿协议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3
    447人看过
  • 拆迁所得税补偿与企业
    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一、对企业的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
    2023-03-06
    336人看过
  •  是否需要签署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
    拆迁安置房赠与时需要签订协议。如果可以的话, 尤其是拆迁安置房赠与方, 最好签订协议。房屋赠与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法律效果截然不同;赠与协议签订后所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应事先了解赠与所需税费,明确由谁负担。拆迁安置房赠与时需要签订协议。如果可以的话,尤其是拆迁安置房赠与方,最好签订协议。房屋赠与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房屋赠与,除了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二)赠与协议签订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三)应事先了解赠与所需税费,明确由谁负担。 房 屋 赠 与 合 同 公 证 的 法 律 效 果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流程如下:1.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本、婚姻登记以及复印件;受赠人为组织
    2023-09-17
    388人看过
  • 铁路补偿标准与政府拆迁企业的协商
    当地政府将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绝不能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努力完善赔偿制度。律师需要到各个政府部门获取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征地审批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复议或诉讼程序,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努力提高补偿标准。铁路噪音补偿标准铁路隔音设施是由铁路部门负责建设。针对群众反映的铁路噪声扰民情况,相关铁路部门协调安装建设声屏障设施。铁路部门应建设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方案,尽快开工建设。相关部门会继续协调铁路建设部门,消除铁路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
    2023-07-01
    298人看过
  •  签署竞业协议后未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但必须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补偿,劳动者有权解除该协议。同时,如果劳动者已履行了义务,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若未提供相应的补偿,劳动者将有权解除该协议。同时,若劳动者已履行了义务,则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3-09-28
    163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签署时需要关注哪些关键点?
    政府征用土地需要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主要针对补偿和安置问题进行约定。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明确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约定违约责任、明确合同履行的程序以及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有不公平的条款。同时,拆迁人也需要注意不能设置拆迁补偿款先腾退房屋、后支付的条件,而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政府如果需要征用土地,就需要与被征收人签订一个补偿协议。这个协议主要针对补偿和安置问题进行约定。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主体,否则合同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
    2023-12-26
    397人看过
  • 拆迁企业如何补偿,拆迁企业如何补偿
    拆迁企业如何补偿,拆迁企业如何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搬迁而损失的机械设备的补偿等;2。生产经营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情况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包括前期搬迁费和搬迁过程中停工费、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以及材料拆卸、包装、运输费、辞退职工补偿费等;4。基于拆迁政策的激励成本,包括快速拆迁成本、拆迁激励成本等。(1)拆迁资产的补偿成本。实践中的土地补偿成本问题。企业的经营空间一般通过租赁获得。租赁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拆迁必然导致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如何在租赁合同中保护企业的预期利益呢?根据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对开敞空间和净用地的补偿没有统一规定。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没有规定。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的确定。房屋建筑物的补偿,以有关房地产证登
    2023-05-02
    5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民法典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署
    一、哪些情况下民法典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署民法典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1.安置补偿不合理不能签;2.空白协议不能签;3.随意设立的口头承诺不能签;4.征收主体不适格不能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多久给钱拆迁补偿款签字后一两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具体可以拿到补偿金的时间,在补偿协议之中有明确的约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三、拆迁补偿金协议应由谁签
    2023-10-25
    486人看过
  • 协议签署与协议签约的区别
    签署和签订区别如下:1、意思不一样,签署的意思是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签订的意思是双方订立条约或契约并签字;2、词包含的广度不一样,签署只是在文件、条约上签字,签订是在订立的前提下,在文件、条约上签字。签约主体变更之前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公司更名前以原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生效的,原公司只是变更了公司名称等,按照规定原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
    2023-07-07
    7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协议签署后,补偿款的支付时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拆迁协议,拆迁补偿金应该在施工开始搬迁之前支付。具体操作细节如下:首先,拆迁补偿金必须按照预先补偿和后续征收的既定原则,以一次性形式全部支付到位。通常,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获得审批通过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支付流程。对于拆迁补偿问题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者采取房屋产权交换措施,或者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充方式。
    •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与拆迁补偿协议一起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 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9
      协议中应当规定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以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8
      企业拆迁时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房屋征收部门,也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