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9:53:07 315 人看过

一、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不能成立承揽关系。若乙方是承揽人(相应地,甲方是定做人),则乙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什么?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在工地上由于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甚至是死亡的事件发生的话,首先相关的责任人员肯定是需要承担起一定的责任的,当然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需要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如何规定建筑工地事故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如何规定建筑工地事故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二、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
    2023-09-19
    359人看过
  • 河北一工地塔吊倒塌致1人死亡,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一工地塔吊倒塌致1人死亡,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5月11日,河北承德市围场县木兰时代城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导致一名塔吊司机死亡。据网传视频显示,该项目是一个在建楼盘,倒塌的塔吊已断成几截,事故现场拉有警戒线,一辆消防救援车停在事故现场。现场还有数十名工人围观。5月12日,记者联系到该工地上的一名工人,他称工地上确实发生了塔吊倒塌事故,但没有透露其他情况。围场县人民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日已接到上述工地事故的信息。围场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5月1111日围场县木兰时代城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围场县应急管理局已向上级部门上报了此次事故,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二、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一)雇佣方为伤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责任处理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单位30日内,职工或其近
    2021-04-02
    319人看过
  • 工地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在工地上雇用挖掘机人员的,若挖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导致他人受伤的,则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2.若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自己受到人身损害的,则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因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代驾出了事故怎么处理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先报警处理,打开危险报警灯,并在车辆后方150-200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拍照保留现场并且撤离到安全地方,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理赔。一般情况下,代驾司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交通事故,先由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或代驾师傅承担,代驾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需连带责任。如果代驾撞车不赔可向公安部门反映,对于没有交通违章和事故,违章记录是会保留在违章车辆上,最后吃亏的还是车主本人。如果是代驾公司的代驾员把车撞了,一般情况下会投保代驾责任险,这时候不需要动用消费者的交强险、商业车险等,直接由代驾责任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
    2023-07-04
    22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主体
    一、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受害人来说,您和厂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
    2021-09-01
    261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三家建筑企业被“扣证”
    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因近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日前,我省三家建筑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期间,三企业将不得承接一切新工程项目。据了解,6月12日,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承包的安徽华荾电缆集团电缆研究中心综合楼桩基工程,发生一起机具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就在同一天,安徽曲阳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滁州市定远县合蚌路示范街八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随后的6月23日,岳西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庆市岳西县山货大市场金山城三组团1#楼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三建筑企业作出严厉处罚决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期间一律停止承接新工程项目,直至完成整改、通过验收。(索苏静)
    2023-06-05
    391人看过
  • 一人死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中
    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属于发生一般事故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第一个安全责任的设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安全责任设定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事故的种类一共有以下的内容:1、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也好,刑事责任也好,都是根据事故性质来判定。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一种行政制裁。而行政处罚呢,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管理机构,对于违反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一种行政制裁。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分违法合同和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2、由于直接导致事故的就是直
    2023-07-05
    151人看过
  • 建筑工地发生事故死亡人员如何赔偿
    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工伤死亡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因工死亡,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支付工亡赔偿项目: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死亡,正常情况下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丧葬费可以重复赔偿吗工伤丧葬费不可以重复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死亡赔偿金该归谁工伤死亡的赔偿金该归职工的近亲属。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
    2023-04-02
    149人看过
  •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什么负责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024-04-30
    322人看过
  • 安全事故死亡几人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
    2024-02-01
    482人看过
  • 工地中暑死亡属安全事故吗
    一般来说,在工地里发生的,是用于生产过程,伤亡严重的应该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中,没有针对高温采取有效预防中暑安全措施而导致的中暑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工地伤亡事故怎么处理工地伤亡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施工单位应该立即停工并且将事故上报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经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施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023-02-15
    245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一人,责任方怎样被追责?
    一般是需要承担的,但前提也是属于重大的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主要看后果。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安全生产事故追责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
    2023-07-04
    96人看过
  • 煤矿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矿领导应该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开采煤矿死亡3人判几年刑开采煤矿死亡三人以上判几年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果因为强制要求他人违章进行冒险作业,然后发生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话,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犯罪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
    2023-07-05
    461人看过
  •  事故死亡人数追究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死亡人数超过一定数量时,会被认定为一级重大责任事故。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当死亡人数超过一定数量时,会被认定为一级重大责任事故。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 反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如 何 界 定 责 任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往往会对企业和
    2023-09-06
    160人看过
  • 建筑工地发生1人死亡处罚标准是如何的?
    一、建筑工地发生1人死亡处罚标准是如何的?1、建筑工地发生1人死亡可能会被责令支付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2、建筑工地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2)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
    2024-01-16
    2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2人死四人受伤是什么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要看具体行为,大体分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责任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情节根据在10以下。
    • 工地发生了事故,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安全事故造成建筑工人死亡了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
    •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小组与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结合伤情申请工伤认定,有施工单位赔偿。可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或商谈解决。
    • 二舅舅死在工地上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死亡怎样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建筑领域是安全事故多发领域,施工企业遇到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伤残、死亡后果的事故后,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上访、停工等群体性事件,会严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2010年7月1日,新的《侵权责任法》正式颁布实施,这将为处理建筑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提供新的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