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措施与竞业禁止期的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1:40 167 人看过

解密措施和竞业禁止期的选择首先,雇主是否有权采用提前通知期和竞业禁止期作为工人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和事项,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是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既然雇主可以使用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作为工人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那么是否可以在合同中同时约定?1996年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持有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事项时,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保守商业秘密(不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后,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不得被其他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聘用,也不得与原单位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

从上述规定可以推断,用人单位只能选择这两种措施中的一种来保护商业秘密。上海市的规定更加明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就竞业限制达成一致,则不得就终止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达成一致。"根据上述规定,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不能同时约定,即用人单位只能采取其中一项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该规定的实质意义应是防止用人单位的过度限制影响劳动者的权益选择工作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与脱密期可以同时约定吗?
    什么是脱密期?脱密期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期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期也可以称为提前通知期。法律咨询: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经理,2002年7月进入这家公司上班时曾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两年内不得自营或到同类竞争企业中工作并约定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章先生还和公司单独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该协议中约定若章先生提出辞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现章先生因个人发展的原因,想离开这家公司,章先生应该遵守两年内不得到同类竞争企业中工作还是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还是两个都应当遵守?律师解答:所谓不得自营或到同类竞争企业中工作,通常被称为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而劳动者在提出辞职
    2023-06-09
    61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的比较
    保密协议1定义这里的保密协议指企业与员工为保守商业秘密而签订的协议。2保密的核心—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二是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3企业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前提1)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2)该条款不仅应当规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同时还应规定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应当给予的补偿。4企业员工Υ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
    2023-06-09
    267人看过
  • “保密费”,“竞业禁止补偿费”与“保密义务”
    一、关于保密义务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要求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合作的涉及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保守技术秘密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合同)中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的,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的,相关人员只对约定明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笔者认为:该《办法》规定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合作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规定不妥。其理由如下:1、根据《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包含了两部分信息,一类是技术信息,一类是经营信息。《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
    2023-03-20
    474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如何选择适用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6-13
    457人看过
  •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
    仲裁委员会
    公司:_________雇员:_________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3.竞争对手
    2023-04-23
    346人看过
  • 竞业禁止补偿的理解与应用
    首先,竞业禁止补偿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其次,竞业禁止补偿应以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为前提第三,竞业限制赔偿的支付期限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四,竞业禁止赔偿的主体仅限于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如果竞业禁止协议中未就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达成协议,工人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因故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仍然未能按照劳动者的要求支付,劳动者可以终止竞业限制协议。也就是说,在没有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工人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或者可以提议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存在协议,且雇主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则工人可选择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雇主支付赔偿,或者可以选择终止竞业限制协议,放弃要求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
    2023-05-07
    346人看过
  • 如何确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如何理解竞业禁止一词
    如何确定竞业禁止的期限?1。如何确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平等,谈判能力差异较大。为了平衡这一差异,法律为劳动合同设定了基准规范,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只能高于基准规范,不能低于基准规范。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由双方随意拟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竞业禁止的,不得约定提前通知期限。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超过三年禁止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这项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三年期限内自由商定第二,任何秘密都不是永恒的,但有些保密的时间更长,有些保密的时间更短。在21世纪,信息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t任何秘密都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传播并成为一般信息。此外,商业秘密从来都不是绝对秘密。老板、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甚至客户都可能与他们接触,而这些人可能成为泄密者。秘密一旦泄露,就不会成为秘密,
    2023-05-07
    135人看过
  • 如何区分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禁止)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1.义务基础不同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2.义务的侧重内容不同保密义务要求不能说;竞业限制要求不能做。3.义务的期限不同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竞业限制期限较短,一般为2年。4.违约责任不同保密协议中不能约定违约金,劳动者依据实际损失承担责任;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保密协议重在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上1.秘密性:该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价值性:该信息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3.合理的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了具体的保密措施,足以使承担保密义务的相对人意识到该信息为需要保密的信息。对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以认定信息不具有秘密性的:(1)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2)该
    2023-06-07
    468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雇主的人员,竞业禁止条款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1、《劳动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禁止竞争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有五类:1。高级管理人员有很多商业秘密。技术研发人员应掌握企业的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控制大量客户资源4。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管理等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掌握着公司的许多关键信息5。企业中的重要线人和各种研究数据都掌握在他们手中。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的。竞业禁止条款的注意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在签订公平合法的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赔偿金额应当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按月支付。明确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因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应
    2023-05-07
    445人看过
  • 公司法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竞业禁止联系与转化
    公司法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竞业禁止联系是什么?以及公司法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竞业禁止如何转化?两者虽然存在着明显差异,但仍有着天然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主要包括:首先,两者在适用对象上的重合性。董事等高管人员也是单位职员,只是身份较为特殊,所以公司法赋予其限制更加严格的法定责任。若董事等与公司对此有特别约定时,仍然受约定约束,此时应按《劳动法》规定对行为进行处理。其次,这种联系还体现在对董事等离任后的竞业行为的规制上。1.关于对离任董事进行竞业禁止的必要性。我国劳动法明确禁止了离职人员的竞业行为,但公司法只规定了在任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未涉及离任董事的竞业禁止。实际上,离任董事往往掌握或了解企业秘密,如果对他们的竞业行为不加以规制,不但会挫伤公司对董事等高级职员进行智力投资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各国的做法。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未规定离任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但同时对公司与董事之
    2023-06-05
    301人看过
  • 企业保密措施之竞业限制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员工通过聘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其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业于有竞争业务的公司或者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Rve湖北商标专利网Rve湖北商标专利网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ve湖北商标专利网Rve湖北商标专利网一、竞业限制适用的对象Rve湖北商标专利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
    2023-06-05
    250人看过
  • 禁止竞业与补偿金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商业秘密保护】关于“竞业禁止补偿费”关于“竞业禁止补偿费”实践中,很多人将离职的“保密费”与“竞业禁止补偿费”相混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权利人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终止:(一)竞业限制期限届满的;(二)该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三)依法或者协议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协议双方可以约定,权利人违反协议约定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或者权利人违法、违约解除与相关人员合同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企业限制职工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
    2023-07-11
    179人看过
  • 为你详解竞业禁止
    一、竞业禁止的概念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避正或不竞争条款,依照我国台湾民法学者郑玉波先生的观点,竞业禁止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竞业禁止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有的劳动者或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或与身份有关的利益主体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狭义的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权利单位间达成的竞业禁止协议,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其服务的权利单位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是法律对权利单位合法利益的保障措施。二、我国竞业禁止的种类及特征按照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将竞业禁止分成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一)法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是指主体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体现法定竞业禁止内容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如下法律中: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
    2023-06-09
    395人看过
  • 如何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
    在我国劳动者关于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是法定的限制义务。如果是法定的限制义务,那么则属于竞业禁止,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限制义务的,则属于竞业限制。如何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
    2022-06-09
    32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怎么灵活选择脱密措施或竞业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前提条件。 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 (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2)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针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实践中属于商业秘密范围的主要包括:(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技术数据等;(2)经营信息,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计划、经营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3)管理信息,如管理模式、管理诀窍
    • 竞业禁止可以选择违约金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6
      竞业禁止可以约定违约金。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 法定代表人的竞业禁止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4
      竞业禁止,该法定代表人系属公司高级管理人,除非公司章程有约定或者经过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否则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也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该法定代表人假公济私,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议向公司股东会或检察机关反映投诉。
    • 竞业禁止资格补偿与竞业禁止协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竞业限制企业保密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5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商业密码,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商业密码,这些商业密码是不对外公开,其他公司不能侵犯商业密码。所以,每个公司应做好保护商业秘密,选择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竞业限制企业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