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
二、合同诈骗罪报案所需材料
1.案发经过文字材料;
2.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
3.报案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股东情况、营业执照等);
4.被控告人个人/公司基本情况;
5.签订合同原件/复印件;
6.收付款银行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
7.双方沟通短信、微信、邮件书面证明材料;
8.招标书、担保函、银行存单、提货单、仓储单等涉及交易书面证明材料;
9.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
合同诈骗罪是发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犯罪,合同也是涉及经济贸易活动的合同,比如普通的借贷合同则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范畴的合同。普通诈骗罪的管辖属于刑侦部门,不属于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办案人需要根据犯罪数额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
确认管辖合同案件的法院
457人看过
-
涉外侵权案件法院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管辖权?
160人看过
-
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183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归哪个法院管辖
316人看过
-
合同案件管辖、民法典管辖、合同管辖规定
489人看过
-
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有哪些?
85人看过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
法院怎么确定诈骗案的管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
-
合同诈骗案件法院管辖权是谁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9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
-
法院对合同诈骗案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8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案件法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
-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