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16:55:03 216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

2、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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