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变更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43:15 270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

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说,只有对这些内容的协商变更才属于『合同变更』。劳动关系主体改变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围。

实践中,引起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下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建议采用“原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理清原有劳动关系的各类问题(社会保险赔付、工伤、争议等),再与新公司统一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约定原公司的工作年限视同新公司工作年限)

这样即合法又合理,明确了三方之间的关系,原公司在改制后不再需要面对原员工的劳动纠纷。避免分家后各有各的利益,出现问题扯皮推诿被对方连累。

《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指其中的条款,但是主体要改变)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发生变化或者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这些变化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实体仍然存在,因此,变更后的用工单位仍应继续与劳动者履行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另行注册一个公司,要求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合同,与原公司的合同解除。问题的焦点在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各自的利与弊及适用的情况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是:

1、定义上的区别: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

2、法律上的区别: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3、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

4、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5、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法人企业包括:

1、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重要区别是非法人组织不能像法人那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完全独立于出资人的财产,当其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拥有财产,则由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非法人组织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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