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搭乘交通事故的处理免费搭乘交通事故的处理即使是好意让人搭乘自己的车,不收一分一厘,但在行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车主也要负赔偿责任。日前,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岁的学生小峰是青田县东源镇红光村人,去年10月31日,小峰遇到本是同村又同龄的小豪要搭乘自己骑的自行车,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自行车途经村新兴大街十字路口处,与同村人金某驾驶的一辆无牌照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两车有不同程度损坏,小豪深受重伤,在医院经抢救医治无效死亡。同年11月12日,青田县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金某、小峰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小豪没有责任。小峰的父亲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同年,12月25日,丽水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维持了青田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发生后,金某预交给青田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事故押金为30000元,小豪的父母已领去10000元。2004年5月10日,小豪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小峰及父母赔偿其损失。结合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法庭计算出原告方的合理损失为死亡赔偿金108620元、丧葬费10426.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129046.50元。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既是无牌自卸车货车的所有人,又是驾驶人员,其与小峰应按事故认定的责任分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各负原告损失合理部分的50%;且其双方均为共同过失,致使了小豪死亡的损害,应互负连带责任。但小峰是无偿搭乘小豪,该行为属于好意同乘,而在好意同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豪死亡的损害,按事故责任要小峰分担一半的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根据公平原则,小峰与小豪应共同承担,即各自承担25%。由于小峰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原告方的损害包括民事责任,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
搭乘公车交通事故处理
99人看过
-
搭乘的车出了交通事故
84人看过
-
免费搭乘出事故怎么赔偿
187人看过
-
注意免费搭乘事故后要赔偿
2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搭乘人员的赔偿标准
427人看过
-
免费乘车的乘客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
239人看过
-
搭乘交通事故的免费搭车怎么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81、乘车人即使没有向驾驶人支付费用,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同乘者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减轻驾驶员赔偿责任,如果存在故意或者过错的,应当酌情赔偿受害者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
-
搭乘免费班车事故赔偿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当事人因搭乘免费班车发生事故的,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也可以依法要求承运人赔偿。肇事方导致受害人受伤属于侵权,所以乘车人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而法律又规定了,乘客受伤可以依法要求承运人进行赔偿。
-
免费搭乘出事故也要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路上遇上好友,碍于情面让其免费搭乘自己的摩托车,不料路上出了车祸,结果“好心”司机却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让他感觉自己很“无辜”。刘某与余某都是灵山县XX农民,两人平时喜欢一起玩耍,是一对好朋友。2006年1月16日,在镇上打工的刘某下班后,开着摩托车准备回家。当走到镇一街道时,遇到朋友余某,余某要求刘某搭乘其到XX。朋友相求,刘某二话没说就搭乘其上路,刘某左转回苏村,遇上宁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
-
乘客免费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偿免费搭车的乘客,但是该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引起的或者车主能证明该伤亡是乘客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需要赔偿。
-
搭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6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