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的,并不是都能达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适用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
首先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不用调解。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一、联系不到人是否可以离婚
联系不到人可以离婚,具体方法如下: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向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缺席判决;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起诉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2、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3、判决阶段,根据审判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后判决,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宣判。
二、丈夫下落不明怎么再婚
丈夫下落不明的,可以先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
第一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种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离婚之后就可以再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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