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7 18:57:42 341 人看过

一、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5号)

第二条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时间,以及原参保地执行生育福利制度的工作时间,统筹区之间应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时间(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榕委编[2016]42号)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以及相关基金监管职责划入市医保局。

二、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办理相关资料

办理时间:全年除法定节日外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非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2号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2层44号医保窗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福建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一、福建职工生育保险如何办理转移接续: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打印《生育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由个人或新用人单位持《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申请参保并办理转移,填写《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属个人办理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代办人员还应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以挂号信方式寄送新参保地经办机构。以单位整体搬迁形式实施的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应为个人出具《参保凭证》、《信息表》,还应为该单位出具上一年度《整体迁移单位生
    2023-05-09
    254人看过
  • 生育保险作用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二、生育保险作用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我国生育保险工作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于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三、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2023-05-30
    138人看过
  • 福州公证员免职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福州公证员免职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1.《公证法》(2017年9月1日修正)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九条:公证员有《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公证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公证员有依法应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情形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二、福州市公证员免职初审申请条件符合《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三、福州市公证员免职初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
    2023-05-19
    56人看过
  •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如何办理呢
    一、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材料要求纸张为A4):(1)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出院小结;(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7)结婚证;(8)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9)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2、(1)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2)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需加带双方户口簿(户口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3)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一方的《离婚证》。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办理支付手续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和《社会保险
    2023-05-09
    463人看过
  • 福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福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法律依据是什么1.《教育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2.《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4.《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
    2023-05-24
    426人看过
  • 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有哪些依据
    一、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有哪些法律依据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09〕172号)第六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主管,教育、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各高校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相关工作负责人协助做好本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政策咨询、统一组织大学生参保缴费等工作。同时统筹管理财政拨付的大学生日常医疗经费,继续做好本校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285号)第四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含以下参保对象:(1)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3)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
    2023-05-13
    293人看过
  • 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依据
    一、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依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省人大党委会公告2011年9月28日修订)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登记、缴费数额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二、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条件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费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三、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材料1.生育服务证、出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医疗诊断证明书、病案首页及出院记录;3.生育者本人的银行帐号复印件;4.男方参保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2、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3、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
    2023-05-13
    252人看过
  •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的法律依据
    以下为您介绍的是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的法律依据。(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修正)第十条(支付范围)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一)生育生活津贴;(二)生育医疗费补贴。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三)属于计划内生育;(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
    2023-06-07
    60人看过
  • 广州女职工怎么申办生育保险
    一、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二、办理方式和地点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前台窗口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具体如下:1、广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所需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023-05-30
    441人看过
  • 常州继续教育签注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常州继续教育签注办理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五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并经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认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予以记载。继续教育的确认可采取考核或学时认定等方式,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
    2023-05-13
    128人看过
  • 林芝生育服务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林芝生育服务证办理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贯彻的通知》(藏卫发【2017】173号)第二条: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一)实行生育登记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怀孕后即可办理登记备案,双方均为西藏自治区户籍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区内任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委办证窗口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属于外省(区、市),在现居住地登记的,受理地卫生计生委要通过PADIS流动人口系统向女方反馈登记信息,核实属于合法生育的,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二)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区内户籍夫妻双方符合《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均可申请再生育,怀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单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可向任何一方户籍地县
    2023-05-13
    390人看过
  • 郑州生育医疗费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郑州生育医疗费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郑州生育医疗费支付的材料有什么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住院病历三、郑州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四、郑州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地点在哪郑州市金水区(县)经三路街道21号4楼生育保险室(窗
    2023-05-24
    314人看过
  • 福州外地职工如何将养老保险转入福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办理单位: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事程序:申请:提交《接续申请表和原参保地《缴费凭证审核:转移人员是否提供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移人员缴费记录是否存在重复,审核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收到对方寄出的《接续信息表后,财务核实到帐后录入电脑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增员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单位盖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表格无需盖章)3、提供对方社保开具的《缴费凭证原件申报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3、转出地社保
    2023-05-10
    420人看过
  • 沧州办理养老保险新生儿参保审核法律依据是
    一、沧州办理养老保险新生儿参保审核法律依据是《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新迁入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项(一)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初次参保,应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本人户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填报《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二、沧州办理养老保险新生儿参保审核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家庭户口本或居住证、申请人身份证2.户口本(居住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三、沧州办理养老保险新生儿参保审核流程新生婴儿办理户口需要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准生证到镇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办理医疗保险
    2023-05-24
    23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办理生育险有没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生育险个人是无法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怎么办理出生证明?有什么法律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0
      小孩的出生证明可以在小孩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开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有: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宝宝名字,然后在助产机构信息录入后才能办理。出生证明一般都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一年。
    • 福州市医保卡生育保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材料要求纸张为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7)结婚证; (8)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 (9)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
    • 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7
      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 为什么福州缴生育保险要一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生育险报销是必须连续缴纳一年才可以。如果还没有交到一年,可以等到交够一年了再去报销。但条件是:怀孕时已经缴纳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