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基金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54:47 459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通则》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办公室、《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

(1)保证金预留和退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

(3)定金是否计息、付息,如计息方法;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5)定金的保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争议的解决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缺陷的索赔方式;(7)逾期退押金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的支付方式。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在财政部门或业主处预留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开发商和承包商可以约定将保证金委托给第三方金融机构。第五条实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用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第六条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保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预留保证金。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第八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鉴定和修复的费用。承包人不修理或者不承担费用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中扣除。超过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对工程维修后的损失不免除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因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发包人不从定金中扣除费用。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定金。第十一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退还定金的申请后,应当在14日内按照约定与承包人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按约定将押金退还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不退还定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退押金申请后14日内未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退押金申请。第十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定金的保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的质量、费用等发生争议的,按照合同规定的争议和争议解决程序处理。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权利义务的约定,执行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定金的权利义务约定。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基金有何规定
    1、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安全,用于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第9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定金。第十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退还押金的申请后,应当在14日内按照约定与承包人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实后14天内将押金退还承包人。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退押金申请后14日内未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退押金申请。二是对园林工程
    2023-05-07
    72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比例
    1、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降本措施,决定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据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按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5400亿元。此次降费后,保证金预留上限将由5%降至3%,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100亿元左右。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保证金预留及退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及期限;保证金是否计息,如计息、计息方法等,该方法特别强调,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
    2023-05-02
    132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缴纳有何规定
    1、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有何规定?据介绍,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落实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修责任,现将《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根据《工程造价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的建设工程。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存款是否计息、付息等,利息的
    2023-05-07
    461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缴纳有何规定
    1、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有何规定?据介绍,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落实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修责任,现将《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根据《工程造价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的建设工程。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存款是否计息、付息等,利息的
    2023-05-02
    227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何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律师补充: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
    2023-05-07
    21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
    2023-03-2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1、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天内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实,如果质量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应依约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
    • 如何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31
      在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相应的比例和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建议在工程竣工后2年内7个工作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31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是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则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
    • 工程质量保证金具体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2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天内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实,如果质量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应依约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