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告一登记你应当知道应该怎样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9:56:43 249 人看过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两公告一登记”是为广大被征地农民所津津乐道的重要程序。

然而说归说,真到了实践中,究竟该如何“两公告一登记”才是合法、正确的,很多被征收人就不那么清楚明白了。

尤其是这其中的征地补偿登记程序,究竟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呢?又会对接下来的征收补偿产生何种影响呢?本文,在明律师为您解析这些问题。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两公告一登记”应当这样进行:

第一步: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在明律师解读:“两公告”的第一个公告即为征收土地公告,一般习惯称为征地公告。

其中的第(四)项公告内容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信息的。

因此,从简单的逻辑上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若要实施补偿登记程序,就必须要先发布征地公告。

没有征地公告,就谈不上补偿登记。

第二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如未能如期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在明律师解读:“一登记”的准确位置,在“两公告”的中间。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顺序紊乱的现象,尤其是在没有见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就要求村民去排队登记,这就叫做程序违法。

需要指出的是,征地补偿登记的作用在于对具体的被征收人的补偿土地面积、位置、地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二次确认”,即在政府已经依法确认完毕的基础上,再进行一遍确认。

那么政府是何时完成第一次确认的呢?这就要回溯到征地项目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中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就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通知》中规定,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两公告可同步进行。

换言之,“两公告一登记”中的“一登记”是可以依规前提的。

但必须明确的是,这只能适用于征地报批前手续严格、规范的情形下。

实践中相当一些地方根本没有报批前手续,农民知道要征地就是从征地公告贴出来开始的。

此时,“两公告一登记”就绝对不允许再打折扣,必须严格落实。

第三步: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6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这一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至此,“两公告一登记”的全部程序就呈现出来了。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还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指出,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抱怨地方上根本做不到什么“两公告一登记”,房屋、土地就已经到了面临强拆、强征的地步了。

这种情况显然是违法的,将会为被征收人在应对“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执行决定”等强拆威胁时提供重要的事实依据。

但被征收人也不宜坐等强拆的来袭,而应当积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来争取尽早获取相关公告信息,以便更有针对性的开展维权行动,更加精准、到位的捕捉征收方的违法点,为自己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增添砝码。

无论如何,大家都要牢记,“两公告一登记”对于征收中的政府而言,是一道必答题。

或者批前+批后(这一模式将有望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通过而成为明文的法定程序,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着重加以理解),或者集中在批后进行,反正一个都不能少。

而针对其所发起的法律步骤,才是被征收人提升补偿结果的关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拆迁暂停,你应该知道的一些事
    近期,拆迁工程暂停的消息从不只一座城市传来。从报道中看,暂停的原因都是为了实现年底的环保达标任务,当然也不排除在10月中旬宣布这一决定有其他原因。那么,拆迁方的突然停工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就此暂时放下一直高悬到嗓子眼的心,躺在屋里呼呼睡大觉了呢?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报道中所谓的“拆迁工程停止施工”,是指涉及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作业,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的暂停,而不是整个拆迁项目的暂停。在这个“暂停期”内,拆迁项目仍然可以持续依法推进协商谈判、签约、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等直接关乎被拆迁人权益的步骤。且需要注意的是,报道中明确了“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处置工程”暂不列入停工范围,而实践中大量的征收拆迁项目都属于重大、应急之列,尤其以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代表。因此,传说中的“暂停休息”被拆迁人所遭遇的项目很可能根本就不
    2023-04-19
    214人看过
  • 你应该知道的内部认购
    一、预售大家对预售都很清楚,开发商挖个坑,盖个售楼处,修个样板间就可以开张了。不过正式预售前,开发商必须先拿到预售许可证。至于许可证的真伪,则可以去当地住建委网站查询。二、什么是认筹?认筹是一种营销手段,它是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后开盘之前的一种蓄客行为,这种方式一方面能提前收取一部分资金供自己使用,更重要的是能够试探市场,然后根据认筹结果(认筹人数)决定是否正常开盘和开盘价。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排名靠前的人可选择度更大。如果一个项目热度很高,那么排名靠后的认筹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了,只是提供了一笔短期流动资金给了开发商。关于认筹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认筹金获得认筹资格,项目开盘后购房者如果买房,则认筹金可以享受认筹阶段的优惠活动,如果没有达成交易,则认筹金返还。三、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相对于公开认购而言的,一般在预售证下来之前进行。这种认购带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开发商没
    2023-04-27
    175人看过
  • 在登记时如何确定应否进行公告?
    由于我国尚没有法律来规定登记机关公告的效力,因此,目前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的公告,其效力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公告的主要作用只是便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产权异议,减少登记可能出现的差错。因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将登记程序中应否进行公告交由登记机关自由裁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应当进行公告的应属于少数。对一些涉及年代较为久远的继承以及当事人手续不完善或有瑕疵的登记件,如当事人遗失登记文件又无法补正等,应由登记机关发布征询异议的公告。
    2023-04-22
    267人看过
  • 公示催告应怎样进行
    公示催告程序
    1、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
    2023-04-22
    124人看过
  • 预告登记能够保障权益,你知道吗?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
    2023-12-18
    142人看过
  • 你应该知道的应收货款掌控方法
    一、合同制定,源头开始掌控。源头掌控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合同前搞好信用调查。通过政府、工商、同行、最终客户等彻底调查营销商的信用情况,做出合作与否的决定。二是供销合同一定要严谨,最好有精通法律人员把关,确保打官司时万无一失。三是确定营销人员跟踪原则,从签订合同起开始全程监控。二、跟踪监管,过程全程监控。重点客户专人全程跟踪,另散客户区域跟踪,客户变化及时反馈,发现问题果断处理。对营销跟踪人员执行严格、回款风险挂钩式的奖励政策。三、清对催收,及时收回货款。一是建立应收帐款动态管理制度,我们在实际中采取的是日跟踪制度。二是规范财务凭证传递制度。开票要有对方主责人员签收,回款要直接交财务办理。三是营销、财务都要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异常共同分析,及时处理。四是建立定期与客户对帐制度,坚持旧帐未清,新帐不欠;信息噢那个等级不高的客户,财务可按月对帐,为及时清欠做好准备。五是进行客户分类,建立不同的
    2023-06-09
    160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你应该知道
    新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顾名思义,是一种以救济较小权益为对象的简易快捷的诉讼程序,是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简单金钱给付的民事案件,适用比一般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广义的小额诉讼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序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小额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瘦身版”,以小、简、快为特色。小额诉讼案件作为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小额程序在举证答辩、开庭宣判、文书制作等方面更为简便,举证答辩也更加简便。人民法院适用
    2023-05-07
    136人看过
  • 房屋应当按照什么进行登记?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2023-06-10
    269人看过
  • 怎么知道公司是否进行了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二、怎么知道公司是否进行了税务登记查询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或者想查询企业更多信息的,可在以下几个网址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
    2023-05-07
    145人看过
  • 拆迁中的这些圈套,你应当知道
    1、不谈法律谈政策拆迁就是一场博弈,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你争我夺。此时,作为普通百姓的被拆迁人往往会生出很多无力感,觉得自己“无依无靠”。其实,对于拆迁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只要拆迁人依法办事,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得到不错的补偿。但是,对利益的追求永无止境,拆迁方不会满足于合法的土地收益,压榨弱势一方的被拆迁人就成了最佳选择。如何给这种“压榨”披上“合法”的外衣呢?制定红头文件!几乎所有的拆迁方都是拿各种政策说事儿,从他们口中说出的各类文件就是金科玉律,权威性远在国家法律、法规之上。被拆迁人稍有质疑:谁制定的?合法吗?合理吗?拆迁方马上指责你不支持政府工作,跟政府对着干!一顶顶高帽子压得你无言以对,只能默默接受,至此你就钻到拆迁人的圈套里了!2、不谈补偿谈奖励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搬迁,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做诱饵。拆迁奖励是指拆迁人确定一个期限,如
    2023-06-26
    347人看过
  • 关于重婚罪,你应该知道这些知识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二、如何起诉重婚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三、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根据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
    2023-04-05
    412人看过
  • 你应该知道的“社保”那些事儿
    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现在好了,看了如下这篇小文,社保那些事儿不会再令你头大了。交的额度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基数就是百分笔所乘的数,每个城市有自己的最低基数与最高基数,你的工资落到之间就以
    2023-06-09
    267人看过
  • 你应该知道的裁员补偿常识
    一、劳动法关于裁员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要跟你解除合同就必须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2023-04-22
    233人看过
  • 拆迁信息公开大战,你应该知道的是
    一、拆迁信息公开大战,你应该知道的是?在各类征收案件中,行政机关一般都或多或少的掌握着相关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征收信息,而被征收人刚开始知之甚少处于极度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因此,如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多的收集到相关的征收信息,是决定维权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1、问题一:行政机关拒绝提供、逾期不予答复或者答非所问怎么办?应对措施: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2、问题二:行政机关反复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滥用信息不存在这一理由怎么办?应对措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达到申请信息全面、精准。3、问题三:行政机关滥以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应对措施: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信息涉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
    2023-11-18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股权登记应当如何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 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
    •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4
      1、申请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2、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
    • 一般股东变更登记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股东变更登记原告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有: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划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平等前提下有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实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公示催告应怎样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公示催告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失票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公示催告的申请。 (二)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 (三)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停止支付,直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四)法院在受理后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
    • 建筑设计作品应该怎样进行版权登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4
      建筑作品申请流程:准备资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查——下发版权证;建筑作品版权登记所需材料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2、作品登记申请书;3、版权代理委托书;4、权利保证书;5、作品创作说明书;6、法人作品需要提交复印件(A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如果是非法人单位,只需提交复印件(A4)即可;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