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有效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1:20:15 445 人看过

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有所限制,但并非禁止。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效力认定以保证合同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其例外情形有如下两种:

1.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该保证合同有效。对此,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该保证有效。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因企业法人书面授权不明而提供保证的,该保证合同有效。分支机构虽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对外提供了保证,但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并不明确,如没有说明究竟允许该分支机构对外提供多大数额的保证,发生纠纷后,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往往以法人内部对于分支机构权力的限制,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数额已经超过内部授权的范围限制,对债权人进行抗辩。此时,一般应当视为无限授权,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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