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后翻供的后果是哪些
翻供在刑事诉讼中会导致延期审理,是否要加重处罚应具体看待,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后果自然不用多说,如果没有足够证据只是博一个机会的,翻供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
但是如果是恶意的翻供,就有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了,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翻供无外乎两种后果:翻供成功或翻供不成功。
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加分”。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审判实践中,毒品案件一对一的特殊性致使定罪量刑主要依靠毒品买卖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少相应的实物证据。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供述,试图逃脱刑罚的制裁。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有些被告人在被抓获之初,迫于司法机关的强大压力,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其内心深处不愿接受制裁,抵抗改造。在最初的慌乱之后,重新构筑了心理防线,抗拒法律。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此种现象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庭审中频繁出现。实施抢劫、抢夺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多是同乡、朋友关系结伙作案。在事发后,各个被告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罪责,都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在认罪认罚的时候还是得根据这个案件的证据来进行认定,不得随意的相信口供,对于这个认罪认罚的人员口供,需要进行审核。只有是这个确定无误,是事实的口供才可以认定为认罪认罚。
-
认罪认罚后翻供如何处理?
252人看过
-
认罪认罚后翻供会重新审理吗
212人看过
-
认罪认罚后果查询
79人看过
-
醉驾认罪不认罚的后果?
191人看过
-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后果有哪些
163人看过
-
顶罪后翻供的刑罚是什么?
164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签了刑事认罪认罚书后果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
-
供品翻供的法律后果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当庭翻供的,会引发如下两种结果: 1、不再认定为、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事由。 2、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序将有简易程序更改为普通程序。如果认为被告人翻供是有串供等嫌疑的,法院可能决定将正在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丧失了“认罪态度良好“这一酌定从轻的事由。
-
取保候审的翻供后果后果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你的口供是在原来的诱供情况下作出的,因为证据不足才被取保候审。如果你还按原来屈打成招的口供继续交待,那是有可能被定罪。如果翻供,那么就不足以定罪,就有可能撤案。 你不要担心取保候审翻供带来的危害,因为如果确实能给你定罪,公安机关早就把你关起来了,检察院也早就把你批准逮捕了。
-
翻供后又当庭认罪可否认定坦白情节?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1翻供后又当庭认罪是不能当做坦白情节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坦白由检察机关认定,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不认罪,检察院不会认定坦白。到开庭时又自愿认罪的,量刑上只能认定为当庭自愿认罪,也可以从轻处罚,但是从轻的幅度比坦白小。
-
债权人翻供的一般后果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30要清楚地了解翻供的概念,首先要了解口供的概念,因为翻供是以口供为基础的。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谈不上翻供。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有罪或者重罪供述或者无罪或者轻罪辩解,供述和辩解是口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在发现、收集、核实其他证据和定罪量刑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犯罪嫌疑人推翻前的部分或者全部有罪供述称为翻供,推翻前的部分或者全部无罪或者轻罪的辩也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