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合法户籍是否等同具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22:06 458 人看过

拥有户籍并不等同于拥有居住权。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一、和父母户口本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需要满足分户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2、分户需要携带的资料。(1)携带分户书面申请书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其他亲属的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不动产证书。

二、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吗

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

1、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

2、离婚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3、但是子女仍然是双方的,这个不能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的子女仍然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

离婚后女方有居住权。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司法解释中的居住权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夫妻离婚后的生活困难方。最高人民法院用居住权这一概念取代了以往司法解释中的暂住权,但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外地学生是否拥有兵团户籍?
    兵团户口的孩子,只要符合在乌鲁木齐市就读的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乌鲁木齐市工作或居住,能上乌鲁木齐市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是户口的孩子能在北京上学吗?不是北京户口孩子也可以在北京公立学校上学的,异地子女在北京上学所需资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暂住证;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4、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5、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在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无单位可找街道
    2023-07-07
    274人看过
  • 持有多年居住证是否具备居住权?
    居住多年能否取得居住权要看是否符合下列取得条件。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能买卖吗居住权不能买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
    2023-07-18
    356人看过
  •  居住证是否等同于户口本?
    本文介绍了户籍薄册和居住证的概念及其在中国的重要性。户籍薄册是登记住户基本信息的薄册,而居住证是中国城市为引进人才而出台的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户籍薄册,即登记住户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行业和职业等信息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证的含金量如何?居住证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快速发展进程中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加强城市管理、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然而,居住证的含金量是否足够,一直以来备受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如教育、
    2023-08-27
    397人看过
  • 拥有永久居住权有哪些权利
    永久居住权享有以下这些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一、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买家可以从登记情况中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办居住证是什么意思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
    2023-03-21
    124人看过
  • 租房是否意味着与房东共同拥有户籍?
    不一定,需要具体分析:一、租房落户(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同意落户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将户口登记在所租赁房屋,需要基础材料如下:(一)书面申请;(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三)房屋产权人同意户口迁移的声明;(四)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同)、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契约;(五)房屋租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二、租房落户(未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家庭)户,需要基础材料如下:(一)书面申请;(二)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同),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契约;(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廉租房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023-07-12
    55人看过
  • 职工是否有权拥有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阻碍劳动者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目的,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均由用人单位持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兼职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即兼职工作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到先行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2023-07-03
    80人看过
  • 弃婴拥有户籍权益的改革
    私养弃婴上户新规规定了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弃婴落户问题的规定是什么?为弃婴上户口需要的材料:(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2023-07-05
    264人看过
  •  父母在外地拥有户籍,如何办理相应的居住证?
    市区父母家庭申请居住证需要携带多种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前往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将进行初步核对并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确认。受理点还将出具受理回执。市区父母家庭申请居住证,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父母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前往居住地所在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将进行初步核对,并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同时,受理点还将出具受理回执。” 在外地的父母如何为子女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是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的,用于办理子女入学、参加社会保险等活动的证件。在外地的父母想要为子女办理居住证,需要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父母需要准备子女的身份证号码、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和父母的居住证等证件材料,并填写《外来务
    2023-08-29
    243人看过
  • 安置人都拥有居住权吗
    拆迁房子女拥有居住权,首先我们知道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第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第四,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第五,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第六,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第七,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安置人
    2023-08-18
    146人看过
  • 国家是否拥有无人居住的岛屿?
    无人居住的岛屿属于国家所有。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这对于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无人居住的岛屿土地所有权确定问题的复函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岛屿土地所有权确定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03]14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岛屿土地未依法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均为全民即国家所有。土地改革时分配给农民以及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六十条》)时固定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形成无人居住的岛屿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2023-07-11
    174人看过
  • 居住地和户籍地是否一样
    居住地和户籍地是否一样需根据情况而定。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有时会不一样,比如流动人口一般不在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2023-02-16
    151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等于财产权
    居住权属于属于财产权,属于财产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一、居住权取消了吗居住权可以取消,但需要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二、男方父母有房子居住权吗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男方父母是否有房子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设立居住权的合同以及是否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三、居住权期限满届或者居住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长时间,要依据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而定,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居住权就消灭。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
    2023-02-20
    172人看过
  • 备案购房是否等同拥有房产?
    网签备案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即使购房者和开发商网签后已经进行备案,但是在还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是没有取得该房子所有权的。网签备案的区别是什么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2023-07-09
    185人看过
  •  拥有居住权房屋的处置权吗?
    居住权所对应的房屋并不代表其所有权,因此持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某老年人享有其孙子的房屋居住权,但并不代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他们。因此,拥有居住权并不等同于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然而,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那么他或她是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的。居住权所对应的房屋并不代表其所有权,因此持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某老年人享有其孙子的房屋居住权,但并不代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他们。因此,拥有居住权并不等同于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 居住权房屋是否可以自由出售居住权房屋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经依法登记取得居住权,并依据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但不得处分或者转让其居住权的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或者遗嘱租赁或者占有他人所有的房屋
    2023-08-31
    52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拥有户籍和居住权又是属于居住权还是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户籍不等于居住权。户籍,又称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保留户籍的基本信息。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 户籍是不是就等于居住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8
      有户籍不等于有居住权。我国户口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与是否有居住权有关。而是否落在这个户口上,也是因为户口上的人自然生成或者经过申请同意加入,所以是否有居住权本身没有联系。我国户口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与是否有居住权有关。而是否落在这个户口上,也是因为户口上的人自然生成或者经过申请同意加入,所以是否有居住权本身没有联系。
    • 没户籍有居住权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5
      户籍不是判断有无居住权的标准。 法律上所说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通过合同或者遗嘱来进行设立的,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有无居住权是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通过合同或者遗嘱为其设立居住权。
    • 居住权与使用权是否等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1
      居住权不同于使用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使用权是指享有他人房屋的权利,不属于物权。
    • 有居住权和户籍地址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
      户籍地址和居住权不是一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绝对的权利。任何人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户口跟房屋产权无冲突,你让她住就有居住权,不让她住就没有居住权。房产证是在你们夫妻名下,就是你们的私有财产,你们可以拒绝别人居住或者占有。户口只是落在这个地方,只可以说悬空在你的房产空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