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对港辖区锚地应由港口管理部门统一申请设置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0:42:01 227 人看过

长江航务管理局:

你局长航运〔1990〕747号《关于港辖区锚地应由港口管理部门统一申请设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锚地的划定与调整,必须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管机关报上级机关批准。因此,在长江干线水域申请设置、调整锚地的申请人或经营人,必须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长江港航监督局审批。如涉及港区范围内的装卸作业生产使用的锚地,应由港务局统一申请和管理。如港航单位申请船舶修理、停泊等非装卸作业生产的专用锚地,可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审批。

长江干线水域锚地的设置、调整是水域秩序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目前长江干线锚地管理尚无完善的管理办法。请你局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长江干线锚地设置、调整包括审批条件、程序、勘划及安全管理等内容的规定,报部批准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锚地的安全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申请书的通知
    根据我部发布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规定,目前我国对外开放港口正在积极进行履约准备工作,许多港口已完成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制定、审核和上报工作,我部SOLAS公约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组已批准了部分港口的《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实施后,港口设施经营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为使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我部特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申请书(申请书样式及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各申请人在交通部网站(网址http://www.moc.gov.cn)和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http://www.wti.ac.cn)上下载后,按有关程序申报。附件:《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申请书交通部办公厅二00四年六月四日附件:《港
    2023-06-08
    91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对《关于香港居民为处理在港财产所立代书遗嘱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一九八八年四月七日粤司公(1988)44号函悉。关于香港居民因探亲、旅游、治病等在内地所立的代书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为拿到香港使用而申办公证事,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介绍,香港居民不论在香港或内地以中文订立的遗嘱,即使没有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香港法院在得到某些必要的详情和文件佐证后也会予以确认和接受。香港法院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得到熟知遗嘱人立遗嘱详情的亲友的声明书公证书,声明他们确知遗嘱人生前曾立有遗嘱,而且确信该遗嘱是遗嘱人亲笔签署,且是唯一有效的遗嘱。香港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因此,我司认为公证处不宜对汤启德所立代书遗嘱予以确认并给予公证。可由遗嘱见证人发表声明,公证处证明见证人签字盖章属实。在出证时,将遗嘱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如果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的遗嘱是影印件,还必须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请注意了解该公证书的使用效果,并函告
    2023-04-23
    238人看过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精神,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征管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有关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应征不漏。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减免港口建设费。二、各征管单位应加强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所收费款必须按规定及时存入专户,并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分三次全额解缴我部港口建设费收入专户(收款单位:交通部财务会计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帐号:044043-01),不得坐支、截留。对以前年度的欠款应抓紧清缴。三、港口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有关征收管理体制、征收办法、征收标准、范围及缴拨款关系等仍维持现行办法不变。收入由我部在北京集中缴入中央金库,支出由我
    2023-06-08
    83人看过
  • 《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3-7-26【实施日期】2003-7-26【发布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号】国法秘函〔2003〕148号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3〕148号建设部办公厅:你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建办法函[2002]549号)收悉。经研究,并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意,现函复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附: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2003年7月26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
    2023-06-10
    53人看过
  • 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对出口外贸煤炭免征港口建设费适当调整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交通厅(局):为鼓励煤炭出口创汇,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出口外贸煤炭免征港口建设费,并对港杂费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1999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01年3月31日24时(装船时间)止,对通过营口、秦皇岛、天津、青岛、日照、连云港、京塘港等7港(简称秦皇岛等7港)的出口外贸煤炭,免征港口建设费;内贸煤炭港口建设费标准由现行每吨5元降低到3元。二、将秦皇岛等7港出口外贸煤炭装船费由现行每吨18.7元降低到13元,每吨降低5.7元。为适当弥补降低出口外贸煤炭装船费后港口企业减少的收入,将秦皇岛等7港内贸煤炭装船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吨提高2元。三、取消秦皇岛港对出口外贸煤炭加收的每吨1.6元的装车费。四、为便于清算,1999年4月1日至7月9日出口外贸煤炭已缴付的港口建设费,由国家煤炭工业局和秦皇岛等7港港务局共同核实
    2023-06-08
    381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地方公用码头和企业专用码头港口建设费征收问题的批复
    长江航务管理局:你局《关于地方码头港口建设费征收问题的再次紧急报告》(长航财[2000]4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交通部、财政部《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交财发[1993]541号)规定,重庆、城陵矾、武汉、黄石、九江、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江阴、泰州、南京、镇江、张家港、南通港务管理局是港口建设费的代征单位,负责“对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含外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专用和地方公用的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各地方的规定不能与国家的规定相抵触。上述十五港港务管理局应按规定对进出其港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包括辖区内的地方公共码头和企业专用码头)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
    2023-06-08
    93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统一渤海湾滚装汽车费率的批复
    大连海运(集团)公司:你司《关于统一渤海湾滚装汽车费率的请示》(连海集航字〔1997〕第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为了更好地发展渤海湾汽车滚装运输,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同意你司对渤海湾内大连与烟台、新港、龙口、威海之间航线的滚装运费实行统一基本费率,其中准价为空车0.085元/海里·计费吨、重车0.12元/海里·计费吨。请你司按各航线运距及《渤海湾滚装船运输单元计费规格表》(附后)确定各航线运输单元的基本运价,并报部备案,实际价格可根据情况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30%。附表:渤海湾滚装船运输单元计费规格表---------------------------------------10立方米以内计为7立方米|10至15立方米计为13立方米--------------------|------------------15至30立方米计为25立方米|30至40立方米计为37立方米-
    2023-06-08
    222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对河南省建设厅监理资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河南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濮阳市艺安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豫建建[2002]10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规定,建设部负责“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因此,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应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规定:“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第十二条规定:“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
    2023-04-22
    283人看过
  • 建设部对《关于确定直管国有房屋土地使用权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实施日期】1993/09/30【颁布单位】建房管字[1993]32号【失效日期】湖北省建设厅:接你厅“关于明确直管国有房屋土地使用权问题的请示”(鄂建[1993]243号),现答复如下。我们认为,在当前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有必要重申我国房地产管理一贯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应当一致,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享有使用权。解放以来,我国对待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一贯原则是,不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地上建筑;地上建筑所有权转移时,连同所使用的房基地一并转移;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受国家法律保护。多年来,我国司法、规划和房地产管理机关都是按照这一原则,处理有关房地产权属问题的。对国家基本法律中关于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规定和法律保护,部
    2023-06-10
    188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建设部第74号令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新疆建设厅:你厅《关于对建设部第74号部令执行中出现相关问题进行答复的请示》[新建法函(2003)5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后,在资质证书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核准的范围,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二、对于新开办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其申请设立时可以不具备《办法》第八条(五)规定的条件,但必须具备本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6-10
    1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复核
    一、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复核交警下达裁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如果不服,那么要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流程及步骤人们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是立刻报警处理,之后交警会给双方当事人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缪XX,男,汉族,1
    2023-06-05
    177人看过
  • 征地批复由哪个部门
    一、征地批复由哪个部门应出示省政府或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征用土地的公示由哪个部门出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
    2023-06-08
    230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部门管辖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四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
    2023-07-21
    261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明确内贸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各有关港、航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1号)的精神,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已全部下放地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内贸港口收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港区范围内的所有码头的内贸港口收费,均按交通部《关于调整交通部直属及双重领导港口内贸港口费收标准的通知》(交运发[1992]967号)的规定执行。二、将“交运发[1992]967号”文中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内贸部分)》中《沿海港口费收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经由港口吞吐的内贸货物,先由负责维护防波堤。进港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港务管理部门(港务局),以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一次货物港务费,然后向码头所属单位(租用单位或
    2023-06-08
    43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港口建设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交通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以上负责港口建设管理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
    • 烟台港口管理部门划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管理工作。省港航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全省的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对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省港航管理机构和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统称港口管理部门。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港口,由省港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海洋、住房
    • 离婚请示由哪个部门主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3
      1、协议离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主管。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 请教两个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权的纠纷中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 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应由哪个部门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的纠纷由人民法院管理,也就是如果赔偿义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的,那么受害人只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此之外,其他的赔偿解决途径都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