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监理期限的确定引发争议。由于监理工作周期长短直接影响监理费用的最终结算,故当事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监理期限的起始时间提出不同的主张,有的主张应遵循监理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有的主张应从工程开工日起至实际完工日止,有的主张应算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常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诉讼。
二是因延期监理费用的计算引发诉讼。当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时,在监理方继续履行监理义务是否应获得延期监理费以及具体金额计算等问题上,若双方当事人未在监理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则易引发纷争。监理方一般要求按延长的期限以及工程量增加作为计算依据主张相应费用;业主方则以仅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延迟,而按整个工程延迟时间计算增加监理费用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调整。
三是因监理服务的优劣引发诉讼。部分案件中,业主方认为监理方所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如未按约到场监管,未定期记录、报送监理日志,对施工方施工中的不当行为未及时指出,致使工程项目存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故要求监理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拒付监理费;而监理方则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尚处于保修期,应由实际施工人承担保修义务,而非由监理方承担责任,因此引发诉讼。
-
一中院分析三方面原因易引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324人看过
-
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
189人看过
-
法院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可以立案吗
101人看过
-
造成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85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436人看过
-
民事上诉状(建设工程监理纠纷)
408人看过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
劳务合同纠纷还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我国《》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国《》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产生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51、资质挂靠现象突出。一些资质较低甚至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工程队乃至个人,挂靠具有较高建筑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并成功竞标现象比较常见。 2、非法转包现象突出。尽管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分包有严格的限制,但在实际运作中,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在中标后,往往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工程队甚至个人。 3、资金管理漏洞突出。有些企业经营不善,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费管理使用欠透明,存在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还是劳务合同纠纷或是居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体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1、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析。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