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认定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7:15:38 214 人看过

一、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认定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济犯罪被认定的,怎样处理要依据所犯罪名和犯罪情节而定,由人民法院依据案情作出判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判刑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
    2023-06-23
    289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司法解释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这些机构中的人员,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并不都一定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则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024-04-12
    425人看过
  • 外国人违反经济犯罪处理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国人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一审。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条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严格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当国内法或者规定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发生冲突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三百二十五条外国人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侦查,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向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侦查终结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向侦查机关所在地的
    2023-06-02
    240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经济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修改了《刑法》第163条第2款的
    2023-04-10
    348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被认定叛逃罪关多少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国(边)境值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外逃的;组织他人外逃的;携带武器外逃的;行凶殴打或以暴力威胁国(边)境执勤人员外逃的等。战争正在进行期间越境外逃;乘执行战斗任务之机外逃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胁迫他人叛逃的;策动多人或者策动军队中、高级指挥人员和其他负有重要职责(如机要人员)的人员叛逃的;携带重要或者大量军事秘密叛逃的;叛逃后为敌人效劳,进行严重危害国防安全活动的等等。构成本罪的行为人逃往的国家或者地区应属于非敌对性质的,如果逃往敌对国家或地区的,应当依照投敌叛变罪论处;如果是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情节严重的,可按擅离军事职守罪、逃离部队罪等论
    2024-02-08
    465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经济犯罪该怎么处理
    一、外国人在中国经济犯罪该怎么处理对于违法行为人缘于中国大陆境内的犯罪行径,无论是身处此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抑或是来自国外的外国籍人士,无论其犯罪的对象所涉及的是中国公民的权益还是外国平等待遇的维护,都必须根据我国的刑法进行迫究刑事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具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涉及刑事犯罪,则需要通过妥善的外交途径来予以解决。具体而言,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即是指大使馆、领事馆以及外交人员在执行公务职责过程中所拥有的不受当地国家司法管束且享受其他相应礼遇的权利。因此可以总结道,针对在华犯罪的外国人,应该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二、外国人在中国殴打他人应该怎么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给予行凶者五日以上至十日以
    2024-07-08
    39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公死亡
    自然人因工死亡可以理解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的死亡,但如果是因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的,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称为因公死亡,“因公”的概念与“工伤保险”的概念相同条例“为遵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受伤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
    2023-05-02
    201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罪犯可被判处多少年?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处刑事惩罚的时候,具体的量刑情形,都是会根据受贿的金额,并且这些是与实施受贿行为的目的等的因素有关系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侦查现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公安局负责立案侦破之后,报请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2023-07-14
    70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是否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渎职罪主体有以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人员是指一些法律、法规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那些虽不属于国家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但在国家机关中行使国家机关职权的人员。5、其他人员。主要是指个别罪名规定的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果行为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中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应是:主体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2023-07-20
    487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如何才能认定为受贿罪共犯?
    实践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因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生活,常常发生一些代为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是否一概而论地均认定为共同受贿罪呢?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认定家属受贿行为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成为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笔者列举以下几种情形,从犯罪构成、立法意图、司法实践等角度分别予以阐述:1.家属明知是贿赂而共享的行为实践当中有不少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钱财,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或出面主动索取他人财物,事后将事情告诉家属。此时家属对钱物的来源及性质主观上是明知的,并在日常生活中将这些钱物用于生活开支或家庭消费,那么这种家属明知是贿赂物而共享的行为能否构成受贿罪呢?打个比方,一盗窃犯或抢劫犯的家属明知其财物是配偶犯罪所得仍与之共享,难道对其全家均以盗窃罪或抢劫罪一网打尽吗?这种家属知情不举、享用亲属犯罪所得的行为显然一般不能以罪论处(除少数情况下家属的行为可能构成窝藏赃物罪
    2023-02-22
    467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哪些情节从重处罚
    1、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2、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背叛国家、投靠境外机构、组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3、.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的;4、犯诬陷罪的;5、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7、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或者指使、纵容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8、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9、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非犯罪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非犯罪情节,指犯罪事实以外与犯罪人密切相关的,表明犯罪人人身
    2023-04-16
    359人看过
  • 员工受贿罪立案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
    非国家工作员工受贿罪立案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向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2023-07-07
    347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一定构成背叛国家罪?
    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中国公民,背叛国家罪不一定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构成吗?不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背信经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此以外人员的背信经营行为不构成本罪,对于他们的背信经营行为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构成侵占或者其他犯罪的,应以相关犯罪论处。《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2023-08-18
    352人看过
  • 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怎么认定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认定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7-2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应当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受贿罪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这一规定。《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
    •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贿罪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 2、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 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
    • 职务犯罪可以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 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怎么处理,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怎么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9
      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怎么处理, 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
    • 受贿罪中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认定, 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都具有特定身份,因而在共同受贿的情况下.往往构成共同实行犯。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多个国家工作人虽之间相互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其财物的,构成受贿罪的共同实行犯。但是如果在共同受贿中,不是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利用了各自职务上的便利,而是有的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有的没有利用,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犯罪中往往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