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农民工可以和建筑商协商赔偿事宜,主张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农民工伤残的,同时可以主张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筑工地农民工受伤工伤鉴定流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如何赔偿建筑工地和农民工的工伤?
290人看过
-
建筑工地打工受伤,建筑公司赔偿吗
146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如何获得赔偿?
473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52人看过
-
农民工在工地出现骨折工伤该如何赔偿,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算工伤吗
446人看过
-
建筑工地受伤患者想知道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406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如何赔偿在建筑工地的工伤?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2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地受伤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81.是否可以将总包方一起起诉:如果工地是由较大的公司发包或分包,该较大的公司应负有“三级教育”、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社会保险、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等责任? 2.本案处理的难度较大的原因可能包括:劳动者年龄62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入职前是否进行健康检查,入职未满一个月,2点半发病时是中午饭后或酒后或午休期间,脑梗不排除天气之外的其他原因,天气原因属于自然原因
-
如何在建筑工地处理受伤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30报案打110。 由派出所做笔录备案,如涉及到工伤则要到劳动保障局去申请。 劳动局或者工会,他们是专管农民工工伤,福利和工资的。 有劳动合同的,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的,通过民事损害赔偿来主张。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
在建筑工地受伤了建筑工程工伤赔偿条例什么内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地建筑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谁负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0工伤一般都能确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能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