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主要是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实务中,在涉及分段计算时,就新旧法之间的主要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法》新增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在以下《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予计算: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③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④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⑥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对于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对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封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于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则不设上限,根据其实际工资确定。
3、对于支付年限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年限的规定上,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均按1年计算。
4、对于支付年限的封顶
《劳动合同法》仅针对高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做了“最高不超过12年”的封顶限制,除此之外,任何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均不限制支付年限。《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则规定下述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受"最多不超过12年“的封顶限制: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关于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适用姚艳艳
458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该怎样支付经济补偿?
4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和实施之后的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2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公司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3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1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参工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365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什么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并有权得到《劳动合同法》第
-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订立且《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仍然存续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可以,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补偿金2008年之前与之后有什么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71、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对于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2、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对于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的数额为准且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
-
劳动与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和赔偿金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4在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如下:1、赔偿条件相对严格,强调过错责任。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劳动部《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即招聘后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2、因用人单位原因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劳
-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单位是在曲解法律;单位应当支付11各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虽然《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之前的法律行为没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