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不同税种下视同销售有哪些税务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2:01:18 314 人看过

“视同销售”是否应开具发票

从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来看,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可见,开具发票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2、“对外”发生经营业务;

3、具有收付款行为。显然,理论上而言,税法中的“视同销售”不完全符合开具发票条件。

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销售”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销售”纳入发票管理范畴,一是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二是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三是可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和劳务成果转移,符合“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在税收实践中,“视同销售”开具发票问题曾有过相关规定,有的目前还在执行。如现在已失效废止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除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视同销售”在税收征管实务中,可以开具发票,但增值税和营业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不同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税种下“视同销售”的处理不同

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都与一般的销售货物没有实质区别,前者针对的是委托方,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开具专用发票,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开具普通发票。后者针对的是受托方,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则要根据销售对象开具相应发票。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其相关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该项行为属于机构内部的货物移送,不应该征税,然而,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的,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跨地区使用,为确保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增值税链条机制的作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

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属于内部自产自用性质,不开具发票。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和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除税务总局发文明确无偿赠送货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外,其余两项行为基于货物对外流出,货物的所有权发生改变,为保证货物继续流转,不论从增值税链条还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考虑,允许对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另外,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时,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视同销售的货物如果属于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向消费者个人视同销售的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类似增值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视提供应税服务对象开具相应发票。

营业税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收营业税。其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特殊规定情形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该行为同样类似增值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可以开具发票。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建筑业劳务。就是说,自建建筑物在销售建筑物的时候,需要在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其实就是为保持自建行为与非自建行为之间的税负的平衡,对自建销售的建筑物补征自建行为建筑业营业税。按照发票管理的精神,自建行为由于其未对外提供应税劳务,即使要补征营业税,也不需要开具发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增值税法如何处理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手房增值税法规谁交法律上其实规定了是由卖方交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由卖方交税,那相对应的房价就会提升,一般来说看你跟卖家的协商如何。二手房看年限的,超过两年的不需要,如果不超过两
    2023-07-04
    293人看过
  •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种类有哪些
    一、增值税发票种类增值税发票共有四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将于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四)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农产品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六)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
    2023-11-25
    407人看过
  •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哪些服务开增值税专用票?
    在国税申请了一般纳税人了,就可以在营改增项目和原有国税项目向您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部分现代服务业我们通俗地讲就是生产型的服务业属于营改增,生活型的服务业不是营改增范围,如果你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于服务费、咨询费、设计费、顾问费等项目,同时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服务等与上述相关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一般纳税人企业。不能开具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国家为了增强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对原来交营业税的一些行业比如软件开发、运输、咨询行业等8大行业也进行交增值税的试点,这样的目的,从总体上来说是降低接受服务方的税负,因为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而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一、包工程的含税和不含税是什么意思?发票含税和不含税的区别1、含税是指整笔需要收取的款项,不含税是指属于
    2023-03-12
    235人看过
  • 目前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范围规定有哪些不同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的一些特殊业务(交易或事项)应当视同销售,但目前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范围规定有所不同,纳税人应予以关注。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视同销售应该是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转让财产三类情况的总称。对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从企业处置资产的角度,对相关视同销售业务的主体范围和业务范围作了进一步规定。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明确,以下情况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①将资产用于生产
    2023-05-05
    396人看过
  • 视同销售需要交增值税吗
    “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上并不视为正式的销售交易,然而,从税务角度来看,则被界定为真实的销售业务,需要精确地计算并上缴相应的赋税。这一现象旨在维持经济活动中的各项环节之间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若在此类交易中未进行应有的纳税申报,那么相应的税费就必须予以补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4-05-10
    193人看过
  • 视同销售在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的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企业处置资产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但由于部分资产的处理在增值税上也有相关处理规定,专家提醒企业,视同销售问题两税种的纳税原理不同,政策也各有差异,企业应该对比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切勿混淆。据介绍,视同销售,是一种税收术语。它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是在税收的角度认为它实现了在销售实现后的功能,如分配等。对于企业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2023-06-07
    180人看过
  • 营改增后怎样进行增值税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账务处理规定如下:(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采购等业务
    2023-12-23
    424人看过
  • 营改增后租房合同需要交哪些税
    一、营改增后租房合同需要交哪些税个人出租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出租为主营业务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征收方式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试点开始,本市个人出租房屋仍然可以选择综合征收率方式或者分税种方式缴纳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税款,综合征收率与营改增前保持一致。1、采用综合征收率方式针对个人出租房屋在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出租住房,一类是个人出租非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可按5%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应纳的税款等于含税销售额乘以5%。如果个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是5000元,承担的税款为5000乘以5%,为250元。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在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的情况下,两档综合征收率保持不变,而在适用综合征收率的月租金收入临界点上较前有所变化。营改增后,计算税金的月租金临界点为31500元。即月租金在31500元(含)以下的适用7%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在31500元以上的适用12
    2023-05-08
    131人看过
  •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该通知一并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又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2023-06-07
    263人看过
  •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征都有哪些增值税
    那么,这里所说的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的“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究竟包括哪些项目呢?地方税务机关在具体实施征收时又该如何计征增值税呢?为你解答。一、地税机关代征范围(一)所有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增值税。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见,暂由地税机关代征的不动产,基本就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俗称“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开发产品(商品房)不在此列。(二)自然人个人出租住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二、出售不动产的税款征收方式(一)按照5%先预征再申报1.一般纳税人销售
    2023-12-15
    318人看过
  • 增值税税率的营改增内容有哪些
    增值税税率的营改增内容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31号),总结并加以解释如下:(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注:本条是对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①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适用税率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注:本条是对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以及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1%。铁路运输服务未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畴,仍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征收营业税。(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注:本条是对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增
    2023-02-09
    73人看过
  • 征税标准下四种不同的记税方式
    进出口货物品种繁杂,计征关税须有同一标准作为计税的基准。征收标准不同,相应有了不同的计税方式。(一)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由于对每一物量单位尤其是标准化的商品所征的税是固定的,在计征时较为简便,但缺点是与商品的价格质量无直接关系,关税的保护作用与商品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二)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率。该种方法优点是税负较为合理,关税的保护作用与货物价格呈正相关关系。其缺点是海关据以计征的完税价格不易确定,如何实行海关估价往往引起异议。为了抑制海关武断估价这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影响,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曾达成《海关估价准则》。战后世界性通胀使得各国普遍采用从价税计征方法。(三)混合税。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有的国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有的国家则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四)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有从价、
    2023-04-24
    452人看过
  • 混合销售纳何种税情况不同税种不同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市豫祥建安公司作出了税务处理,追缴税款6600元,罚款3300元,加收滞纳金1412.4元。豫祥建安公司是登封市一家专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企业,公司每年的安装收入都在100万元以上。2002年3月,该公司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安装材料销售门市部。几年来,门市部的材料销售收入每年约3万元~5万元。在申报纳税时,安装施工收入都是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而门市部销售的安装材料收入都是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2003年4月,该公司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一份安装500只电表的合同,电表及辅助材料的成本14万元,均由该公司提供,供电局按每只电表400元的价格支付材料费和安装费,该份合同于2003年6月份履行完毕(款也全部收到)。但该公司未申报缴纳营业税,他们的理由是:为供电局安装500只电表的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并且材料收入占总收入的50
    2023-06-07
    321人看过
  • 如何处理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8种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交换非货币性资产视为出售。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六种情形,不应属于内部处置的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收入。有四种情况应被视为销售:1。例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商品用于员工个人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自产、委托加工的商品,委托加工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投资购买的货物。例如:a企业向B企业发放一批自产产品,不含税产品价格为10万元,成本为7万元;a企业向生产工人发放一批自产产品作为福利,不含税产品价格为1万元,费用是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收。则a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方:应付利润117000应付职工薪
    2023-05-08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增值税税种有哪些税种申报方式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报告。(2)邮寄申报。纳税人在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困难的,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邮寄申报,以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网上申报。具网上条件的纳税人,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网上申报。(4)现场申报。对于临时取得应税收入并在市场上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
    • 营改增后拆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分析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
    • 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即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一般情况下,收到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税率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
      1.交通运输业:改为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6%(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验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