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再评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04:31 480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复审: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用的人员,在上一次评估一年后,当伤情发生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审和评估;经办机构还可以建议每两年安排一次重新评估,以便根据残疾的变化调整治疗

(II)如果被评估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有疑问或不满意,可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鉴定后,除一次性补助外的其他福利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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