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船舶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01:10:09 96 人看过

与人民法院查封船舶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船舶是否可以查封
    船舶是不适用查封的,但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可以申请扣押的事项包括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海难救助等。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
    2023-02-28
    388人看过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
    2023-04-27
    110人看过
  • 查封扣押规定的实施细则
    查封扣押的规定是,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规定行政强制法关于扣押,查封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的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023-07-05
    278人看过
  • 船舶扣押拍卖新规"出炉"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25条,重点内容包括如下5个方面:参照国际公约,明确了光租船舶的扣押与拍卖细则;平衡当事各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对扣船担保的提供与返还作出规定;提高司法效率,对拍卖船舶公告与拍卖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协调《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船舶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管辖规定的冲突,对实现船舶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作出规定;填补海事诉讼立法空白,对执行程序中拍卖船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等。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罗东川表示,扣押与拍卖船舶是海事诉讼中一项特殊的财产保全制度,与一般财产保全制度相比,在适用范围与条件、实施程序与后果等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
    2023-06-08
    316人看过
  • 在埃及扣押船舶
    埃及法院的涉外管辖权:根据埃及民商法典,不论原告和被告的国籍如何,埃及法院对于在埃及执行的紧急保全程序具有管辖权,即使埃及法院对于所涉及的实体纠纷没有管辖权。准据法在埃及的扣船可能适用两种个不同法律制度:1.经埃及批准的1952年布鲁塞尔公约,即《统一有关扣押海运船舶的规定的国际公约》。2.埃及海事商事法,第8/1990号,第59-66章。申请扣船的当事人只要证明其请求属于上述公约第一条规定的海事请求范围即可,公约的范围和第8/1990号埃及海事商事法第60条的规定的范围类似。程序和文件扣船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提交证据证明债权到期且未获得清偿及此种债权系上述海事请求权。除这些证据外,下列文件也是必需的:a.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认证须在最近的埃及领馆进行。b.所有证明债权的相关文件,每一文件须附随由经宣誓的翻译作出的阿拉伯语译文。c.如果扣押不是针对当事船舶,而是针对当时船舶的
    2023-06-06
    80人看过
  • 法院扣押的船舶如何保管
    人民法院对船舶进行扣押后,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保管船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海事法院应不同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可以对本院或其他海事法院已经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先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第七条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海事法院可委托第三人或者海事请求人代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承担,或在拍卖船舶价款中优先拨付。一、可以申请扣押船舶的情形1、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2、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3、海难救助;4、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
    2023-02-27
    30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扣押船舶XX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诉讼前扣押船舶,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在提起诉讼之前的扣押船舶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的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二、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 法院扣押的船舶如何保管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法院扣押的船舶如何保管 人民法院对船舶进行扣押后,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保管船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海事法院应不同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可以对本院或其他海事法院已经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 先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
    • 扣押的船舶怎样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9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船舶进行扣押后,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保管船舶。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可委托第三人或者还是请求人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