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判死缓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41:48 195 人看过

死缓制度:

(1)适用条件: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要件: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2)死缓考验: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期限计算: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4)死缓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实体条件:是否故意犯罪。该故意犯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即可,不必要是严重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

(5)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

判死缓多少年可以出来

行为人被判死缓后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在服刑之后可以出来;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则执行死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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