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XX新技术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华,北京市首-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邵XX,1968年8月26日生,汉族,个体业主,住承德市
委托代理人吕*英,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承德XX冶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该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X,男,1954年11月12日生,汉族,住承钢家属区
上诉人北京XX新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开发公司)与被上诉人邵XX、承德XX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冶金公司)、刘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前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承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北京XX开发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北京XX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华,被上诉人邵XX的委托代理人吕*英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刘XX及XX冶金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1999年9月17日刘XX以北京XX开发公司的名义与邵XX签订《铁矿石买卖合同》一份,此后,邵XX依约定组织货源进行发货。截止2000年5月邵XX计发铁矿石13603吨,合款1972435元(每吨145元)。另查,1999年12月9日XX冶金公司与北京XX开发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了铁矿石的价格是每吨90元,数量4000吨并约定了质量、运输方式等内容,供方有承德XX冶金冶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签字。需方只有**钢研XX开发新技术开发公司字样,既无公章亦无经办人员签名。而北京XX开发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从内容上看与上一份合同基本相同,只是价格是每吨87元,需方一栏盖有北京XX开发公司合同专用章。另外,北京XX开发公司向法院提交的“1999-2000年**钢研XX开发新技术开发公司与承德XX冶金冶金有限公司钒钛矿贸易一览表”表明,自1999年11月3日至2000年7月25日计收到矿石12587.5吨。截止2000年4月25日北京XX开发公司只付货款120万元,尚欠772435元货款未付。而XX冶金公司收到货款后只转付给邵XX货款50万元,其余70万元货款被XX冶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占用。
原审法院认为,XX冶金公司与北京XX开发公司所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于内容不尽一致,且实际发货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相矛盾,因此应认定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未生效。北京XX开发公司称原告提交的《铁矿石买卖合同》及收条系伪造,要求对其进行鉴定,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期验材样本,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故此北京XX开发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而刘XX系北京XX开发公司下属单位的副经理,其代表北京XX开发公司与邵XX所签《铁矿石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刘XX的行为具有表见代理的性质,而且在实际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北京XX开发公司既未制止该合同的履行,亦未声明刘XX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的行为无效,况且其他相关证据已形成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该合同已实际履行,故应认定邵XX与北京XX开发公司所签《铁矿石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北京XX开发公司拖欠邵XX部分货款不予给付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给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之责任;XX冶金公司及刘XX既无法律规定,又无合同约定而占有邵XX货款属侵权行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综上,该院判决:一、北京XX开发公司给付邵XX货款772435.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00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全部贷款之日止);二、XX冶金公司返还邵XX货款7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计算自2000年4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全部贷款之日止);三、刘XX对XX冶金公司返还邵XX货款并赔偿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完毕。诉讼费21510元,财产保全费8500元,其他办案费10500元,由被告负担。
-
定金合同纠纷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实例分析
435人看过
-
合同纠纷处理:个人买卖合同案例
329人看过
-
侵权还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案例解析。
6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的纠纷解决途径:分析和解多元化解决
406人看过
-
立案流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
269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引发的拆迁纠纷案例分析
1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例本案例:房屋买卖纠纷案例中的一般司法解释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51、因房屋已被拆除,乙与丙的事实上买卖产权证的行为如何认识?答:国家的证书不得买卖.产权证是权利的记载凭证,不是可买卖的标的物.标的物是产权证项下记载的房屋.2、在买卖标的物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乙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答:标的物是合同的最主要条款,而本案没有买卖的标的物.所以合同不成立.3、现丙起诉甲、乙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争议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卖标的物已不存在,丙的诉讼请求能否支
-
买卖合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7从其订立的目的、约定的内容来看,通常是为将来双方当事人订立确定性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其目的就是通过订立合同来约束双方当事人承担在将来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与作为本约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对应,《商品房认购书》即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只是双方当事人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订立确定性合同即本约的预备性协议,不得因此认定本约已正式订立。预约合同一方当事人仅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订立本约
-
房产解除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立案吗(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7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只要指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情况导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应该说明当事人的详细情况、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理由及有关证据材料,事实的叙述应具体、清晰、层次分明、祥略得当,交待清楚与争议有关的关键情节,以便使法院迅速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所在,明确调查、审理的重点。
-
以抵押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抵押而解除是合法的,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规定处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项紧接着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
-
买卖房产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大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7浅析商品房买卖中失信问题的规范 文/张旭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一切民事主体在市场活动中都必须恪守诺言、讲究信用、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谋求自己的利益。但在现实的商品房交易中,违反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特征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大量发生,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权法益。因此,必须对商品房买卖中的失信问题加以规制。关于大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一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