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53:04 65 人看过

代位权的标的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必须确定,并且必须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自己。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如何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提出代
    2023-07-09
    176人看过
  • 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
    一、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
    2023-06-16
    105人看过
  •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首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
    2023-02-04
    31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
    2023-07-26
    246人看过
  • 代位权与代位申请执行是什么
    代位权亦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须予以保证。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某国的投资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损失,由投资国政府(一般通过海外投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予以补偿,而投资国政府取得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提出索赔的要求。一般说,代位权包括以下内容:(1)代位权的范围和条件。如果投资国承保者根据承保范围内投资者支付赔偿款项,东道国政府应承认因上述支付而转移给承保者的任何货币、债权、资产或投资,并承认承保者所继承的任何权利,同时,承保者应受投资者尚存法律义务的约束。(2)代位权的限度和限制。一是代位权的权益限度不能超过原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二是依照东道国法律禁止或限制承保者代位取得的财产利益的安排。(3)资金的转移。承保者根据其承保范围取得的法定货币的款项,东道国政府对其使用和兑换不应低于该资金在原投资者手中的待遇。代位申请执行,也称为代位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法
    2023-03-08
    79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是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什么权利
    一、物上代位权是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什么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有财产标的和人身保险标的。二、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变形物请求权之上新成立的一种债权质权,该质权的次序与原来的抵押权的次序相同,此为质权说。债权质权说还可以细分为法定债权质权说与默示债权质权说。本文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无论解读为原抵押权的延长,还是新成立的质权,均不是
    2023-06-16
    23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它的行使条件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在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形下,则只能依强制执行程序受偿。二、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于债务人。三、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无论是自己行使还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对于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利益均无影响。一、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什么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处分无效。其二、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
    2023-02-04
    287人看过
  • 通过代位权的行使举例代位权什么情况下
    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分析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是基于债权人的债权保全权能而产生的一项从权利,代位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有效、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毫无疑问是合法、有效、确定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
    2023-07-26
    202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以及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二、什么是合同的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
    2023-03-23
    67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是怎样的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有财产标的和人身保险标的。一、借别人开车出车祸能报保险吗可以。保险公司需要赔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机动车为保险对象,以被保险人对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所有由于投保机动车造成第三者法定应负的损害赔偿都属于保险利益的范围之内。在现实生活中,投保人、实际驾驶人常常不一致,因此,投保人缔约保险合同所追求的保险利益,决不仅仅在于保障自己的责任利益,还应该包括机动车的实际驾驶者等一切有可能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的责任利益,因而合法的车辆借用者也应当被认定为被保险人。二、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赔付吗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保险公司赔付。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
    2023-03-12
    383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是什么?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有什么不同?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如下:权利性质不同;权利内容不同;权利效力不同;等等。什么是物的担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样的1、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2、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2023-07-19
    437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
    2023-06-08
    398人看过
  •  税务代位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通过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得其欠缴的税款或者滞纳金的代为行使权。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纳税人未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国家的正常税收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代位权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通过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得其欠缴的税款或者滞纳金的代为行使权。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2.纳税人未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国家的正常税收工作受到严重影响;4.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税务代位权适用范围是什么?税务代位权是指当纳税人怠于行使纳税申报或者申报义务时,税务机关可以代位行使其纳税申报或者申报义务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代位权
    2023-08-30
    345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权和代位权
    代位权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撤销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法定其他条件。一、法律保全合同里的债权怎么约定法律规定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代位权发生的条件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是: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限;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
    2023-04-02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所谓代位权指的是什么,代位权人是的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使得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完全实现代位权指债务人不行使债务人自己的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 2022年代位权是指什么,代位权的标的有哪些,包括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8
      1、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2、代位权的标的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债权人的代位权,就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继承人继承其份额。这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