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约定提前还款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02:45 102 人看过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怎么去处理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钱高利息算犯罪吗

民间借贷的高利息如果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犯法。在该范围内的利息,属于合法的利息;但如果超过该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

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债权人可以不予返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约定的多个还款条件
    一、借款合同约定的多个还款条件1、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条款效力的作用,但当事人在合同中附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必须合法;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2、同时,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否则,当事人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未成就。二、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印发试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
    2023-05-06
    386人看过
  • 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可以吗
    不可以。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属于违反合同约定,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
    2023-06-14
    489人看过
  • 提前还款如何明确在借款合同中?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还得看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还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若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提前还款,应保证出借人利息的预期收益等类似条款,避免因借款人提前还款导致利息损失。若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则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避免借款人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可以提前还款吗1、借款合同提前还款可以,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2023-07-12
    352人看过
  •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律法规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民法典》第67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该条款虽系针对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情形,但已可以说明“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一、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
    2023-03-28
    100人看过
  • 能够约定劳动合同提前解约的违约条款吗?
    一、能够约定劳动合同提前解约的违约条款吗?是能够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这是属于劳动者自己这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按照赔偿进来进行赔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流程?法定解除流程如下:(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
    2023-06-16
    463人看过
  • 借款人提前还款违约吗?出借人应注意什么?
    借款人提前还款违约,还款时出借人应注意:一、要将欠款当面支付给债权人本人;1、在归还欠款后,债务人应当要求债权人出示由其本人亲笔书写并由其签名的收条,同时还要将当初的借条收回并销毁。2、借钱几年后是写借条还是欠条呢借钱几年后补写的,写借条与欠条都是可以的。需要写清楚借款人、出借人、金额等内容。一般借款时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过后应该补写借条比较好;但须同时让其打收条或者有相应的转账记录。二、欠条借条哪个好打官司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首先,欠条可能是由于买卖关系或者租赁关系产生。借条就是由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产生。
    2023-06-22
    407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约定见证人转款有效吗
    一、借款合同约定见证人转款有效吗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借款由第三人进行转款,这是法律规定的由第三人履行,自第三人转款时借款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违约责任的明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主观要件
    2023-05-06
    60人看过
  • 债务合同中的提前还款协议怎么约定合法?
    一、债务合同中的提前还款协议怎么约定合法?提前还款协议包括提前还款的金额、提前还款的时间、方式等。提前还款协议很重要,除了补充协议外,也要注意保留提前还款的相关证据。具体如下所述:甲方:乙方: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办理自动提前还款业务,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用语释义1、自动提前还款业务:甲方指定一个还款账户,与其在乙方办理的个人贷款关联作为自动提前还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贷款进行自动提前还款处理(以下简称还款)。2、自动还款日期:双方可以约定每月的某一日作为自动还款日期。双方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在每月的指定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予以扣款,当月没有对应日期时不进行处理;未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每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即还款。3、最低留存金额:指账户中留存的最低存款金额。还款后账户剩余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留存金额。4、最低提前还款金额:指每次还
    2023-06-08
    152人看过
  •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要求有什么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在借款合同中,一般对偿还借款的期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状况或者其他情况发生了变化,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所借的资金,出现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对于提前还款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是否经贷款人同意及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其次,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的,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可以不经贷款人的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等于贷款人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因此。借款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期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一、提前返还借款哪一方的利益受损?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
    2023-03-17
    116人看过
  • 租赁合同里的提前解约条款如何约定
    一、租赁合同里的提前解约条款如何约定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可以提前退租吗(一)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二)对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证金和预付的房
    2023-05-03
    293人看过
  • 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
    一、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一)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不一定可以不还款,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贷款人是否是因为没有放款而违约有关。若是,借款人可以自己并未实际收到贷款人支付的资金为由不履行任何还款责任。且对于此种违约情形,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如期发放借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借款合同能够要求违约金吗(一)借款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2023-05-06
    151人看过
  • 贷款人要求提前返还借款是违约行为吗?
    贷款人要求提前返还借款是违约行为的一种,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一般来说,借款会约定利息,利息的计算是按照借款时间来计算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一、对于借款合同的利息的规定是什么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3、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
    2023-06-27
    189人看过
  • 借款合同提前解除的要件
    借款合同的变更是指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第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第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第三,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第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一、借款合同怎样写才合格借款合同要想要想让它合格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2023-03-30
    360人看过
  • 写有借条约定在出国前返还借款可以吗?
    可以,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就写,没有约定的就不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就写,没有约定的就不写。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对借条是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对于此,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履行其还款义务,但是我们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准备期限。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是有债务人撰写并且签字盖章,说明债务人欠下应对债权人归还的借条上的金额。借条是指借个人或者国家的的现金或物品时需要写给对方的书面凭证。以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借条是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证明债务
    2023-04-10
    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可约定提前还款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或者自出借人催要并限定归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017年10月1日后,民法总则生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7
      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
    • 合同法是关于借款合同提前还款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可以,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还得看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还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 1、若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提前还款,应保证出借人利息的预期收益等类似条款,避免因借款人提前还款导致利息损失。 2、若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则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避免借款
    • 提前还清贷款后再借款合同有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0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抵押贷款,提前还清后,一般需要借款人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等结清手续。如后续还需要借款,需重新办理抵押手续。
    • 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人还不到还款日要求提前还款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收款,并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