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1月1号取消吗明年取消蓝牌车营运证。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什么是蓝牌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的普通货车可以挂蓝牌,属于轻型或微型货车。蓝牌车可以办理入城证,驾驶证要求也不高,C1都可以开。由于总质量轻,加上自重最多也就能拉两吨左右的货,所以这种蓝牌车一般都是个体经营者自己买个小货车拉自己的货。
客运车营运证2022年新规是什么
为了规范客运车打车的运行,国家规定客运车在运营的时候是需要拥有合法的营运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取消?
484人看过
-
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取消了
322人看过
-
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能取消
413人看过
-
c1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取消
483人看过
-
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可以取消的?
62人看过
-
小货车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取消
48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营运证2022年什么时候取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7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证的工作。
-
2017年营运证什么时候取消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12018年交通部取消了蓝色卡车运输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国内所有闪亮用户期待的时候,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出声音:2018年底必须完成闪亮取消运输证的工作。
-
2018年营运证什么时候取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22018年,交通部取消了蓝色卡车运营许可证。2016年,国家首次发表声明:未来将取消皮卡车型的运营许可证。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表声明:2018年底取消皮卡运营许可证。
-
-
营运证什么时候取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