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
房价持续下跌后,以后需要偿还的贷款金额超过了房屋销售以后可以获得的收入。因此,迫使某些房主选择了弃房断供;另一方面,部分房主原本就没有实力购买房屋,只是怀着房价上涨的侥幸心理,指望通过炒房赚上一票,结果失算了,产生了弃房断供的想法。
很显然,弃房者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测算的。不然,他们不会在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以及利息的情况下,放弃手中的房权。也就是说,这些炒房者实际已经出现了不小的损失。因为,绝大多数弃房断供者,都是在2010年前后购买的房屋,是房价最高时购买的。即便没有首付,这几年支付的房款和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也意味着,这些买房和炒房者尝到了炒房的苦果。
二、银行
对银行来说,为了暂时的利益,在没有对购房者的资信情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就发放按揭贷款,甚至一些银行还同意不需要首付就可以按揭。那么,在房价出现下跌的情况下,也会面临房屋资产折价低于贷款的现象,继而给银行带来损失。我们不禁要问,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应有人承担责任?即便不是全部承担,也应承担相应损失。不然,谁对国有资产负责呢?
三、开发商
有人说弃房断供的真正受益者是开发商,在银行和炒房者的“积极配合”下,开发商全部以最高的价格将房屋销售出去了,钱也全部拿到手了!但“弃房断供”正是反映了房地产行业的一些弊端。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唯利是图,或让房地产业自断前程。近几年房价不理性上涨,楼市屡屡出现暴利,开发商赚得盆满钵盈。但市场不会永远单边向上,当畸高的楼价严重偏离楼房本身的价值后,一旦遭遇经济下滑,楼价里过多的“水分”必然会被挤出,进而反伤自己。可以说,楼价一日不回归合理价位,房地产业就一日不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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