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法律是如何规定征地款分配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15:25 78 人看过

关于征地款分配的法律法规是什么问题,下面详细回答。征地法规规定的分配方式如下:1、统一安置的,征地补偿标准费用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放弃统一安置,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可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三、农村土地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四、征收.征收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房地产法律纠纷与处理问答

1、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

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

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

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对于购房者而言,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

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

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等等。

2、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答: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女口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3、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答: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有请求司法保护并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申请回避权。

有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法律文书的权利。

有辩论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委托代理权。

有处分实体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的权利,有反驳对方的请示及反诉权。

有对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权。

当事人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同时履行诉讼义务。

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秩序。

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当事人怎么聘请律师打房地产官司?

答:当事人可以聘请具有房地产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为其服务。

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资料。

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应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应包括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当事人应当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与权限。委托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除法律援助案外,委托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应向律师事务所交纳有关代理费用。双方可约定采取按比例收费、协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收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庭秩序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款分配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法律有哪些规定1、征地补偿款分配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
    2023-05-17
    10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分配的法律条款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规定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023-07-02
    118人看过
  •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023-03-04
    331人看过
  •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如下:一、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分配的方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
    2023-07-26
    469人看过
  • 父母房产如何分配的法律规定
    子女继承房产法律规定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分配
    2023-07-18
    375人看过
  • 农村征地款分配的法规是什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项费用经政府审核发放到村集体。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2、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3、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2023-04-13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秩序是指《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所规定的,为保证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法庭秩序
    相关咨询
    • 房地产法法律是如何规定征地款分配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关于征地款分配的法律法规是什么问题,下面详细回答。征地法规规定的分配方式如下:1、统一安置的,征地补偿标准费用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放弃统一安置,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可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三、农村土地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经营的,其
    • 征地款分配的法律如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5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征地款法规规定的分配方式为: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费用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
    • 征地款分配的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征地款法规规定的分配方式为: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费用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
    • 征地款分配的法规是应该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1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征地款法规规定的分配方式为: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费用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
    • 房地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1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