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6:00:07 171 人看过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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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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