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可以提出理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8:40:51 100 人看过

一、在哪些情况下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可以提出理赔

在以下情况下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可以提出理赔:

1.由于发包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

如发包人变更投标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2.现行的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或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如对变更项目及变更费用的确定方法规定不详细、不具体,强制性欠缺,或对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只批方案,未批增减投资多少和资金来源,或存在着重大设计变更不按程序上报,先实施后报批的现象。

3.合同执行不严密,缺乏有力监督。

如合同签发前或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提供三通一平问题;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电、供水,合格的主材或大型施工机械未到位;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等。

4.更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工序或者设计改线,或要求压缩工期,提前工程项目的完工时间。

5.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

6.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的。

7.发包人修改设计。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程序是: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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